大哥布林军团出动了,一下子弄死了两个龍套男,记得貌似是嘲笑哥杀,说自己要去屠龍的仁兄。
领头的是两只超大的哥布林,强壮的不像话,体格来说,也就比被伊凡一枪崩掉,哥杀补刀的巨魔小一号。
“哥布林英雄?!”枪使兴奋起来,这种才是他最喜欢的,重战士也走了前:“一人一只,看谁快一点。”
“没问题,输的人请客喝一杯。”枪使咧嘴露出大白牙。
“好——!”重战士率先冲向一只哥布林英雄……
另外一边,在派出自己最后兵力的哥布林王正以自己的速度逃离,一脸恼恨,自言自语,不该是这样的,它本该是掠夺的一方,计策之前都是有用的,还做了万全准备,为什么还会失败?
更不能理解,为什么怎么多的冒险者会扎堆出现,可恶…这一次失败了,算人类好运,只要它还活着,就能东山再起。
这批炮灰已经不行了,但只要回到巢穴,用俘虏来的女人再繁衍出一批来,回想起小时候,就是一个女性冒险者看它是只幼崽,选择放过。
但它却趁此机会,拿起一块石头,偷袭砸爆了女冒险者的后脑勺,成功的反杀。
至此,它又历经好几次差点死亡,但每一次都能利用人类的弱点,完成反杀,它也变得越来越聪明,这一次失败,让它吸收到了足够多的经验教训,它还能变得更从,变得更强。
哥布林王大脑神经在快速的进化,如它所想的那样,只要回到巢穴,那么……
“我就知道你会这样想——”漆黑的前路,突然传来一声漠然的声音,一个如鬼魅一样的身影出现,穿着破旧的革铠。
大哥布林狰狞的面容一颤,拔出了大斧子,却看到来人身都是血渍,握着一柄滴着血的剑。
“愚蠢的东西,大军就是用来当诱饵的!你的——故乡,已经不存在了!”哥杀冷声道,在最初他就计划好了。
哥布林大军所能做的,他都有预料,布置下去,何况有剑圣友情坐镇,万无一失,他则是顺着那些脚印摸到了哥布林的老巢,将那些不多的守卫和幼崽统统杀死,战果斐然。
“吼吼吼——!”哥布林王暴怒了,可恶的人类冒险者,居然断了它东山再起的根,罪该万死,操起斧头就冲了过去。
哥杀握剑,和哥布林王进行皇城PK,你来我往,打的五五开,而大哥布林挂彩了,哥杀也没落得个好,被踢成重伤,装备差距体现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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