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陈欢在教务处的楼下数着蚂蚁搬家,数的快要睡过去的时候,脖颈突然传来了冰凉的触感。
突如其来的刺激让因为燥热而产生的丝丝疲惫也算都消失殆尽了。
“凉!!!陈星回!”
不用回头,陈欢就猜到那饮料冰她的人是谁,正是她的堂哥,据说是市一中高三的扛把子,和校霸傅晞势均力敌。
“没大没小,叫哥!”
陈星回啧了一声,将手里蓝色的易拉罐递给陈欢,“呐,百事的!”
陈欢喜欢喝可乐,特别喜欢的那种,但是她只喝百事,陈星回因为给她买可乐这件事,不知道说了她多少次,但是每一次,还是乖乖将百事可乐送到陈欢面前。
“啪嗒”一声,易拉罐的拉环被打开,一口下去,陈欢这才觉得自己彻底放松了。
“说说吧,你来的应该挺早,为什么还在这里坐着?”
陈星回只是上下打量了陈欢一眼,就猜到她应该早就来了,只是一直没去报到。
陈家有个传统,就是家里的孩子到了三十岁以后才搬出去,再加上陈元忠和陈泰清兄弟俩结婚都比较早,等到大院的时候,陈欢和陈星回早就一起过了五六年。
再加上兄弟两家的关系一直很亲密,所以即便是搬出去以后,两家人也住得很近,直到陈元忠因为工作的原因调到了城南,两家的距离这才远了一些
不过,陈欢和陈星回的关系,却一直都十分要好,也许是父母之间那种良好关系的影响,所以陈星回一直都是一个很体贴的哥哥,对于陈欢的心思,他一向都猜得十分准确。
陈欢瘪嘴,语气里带了几分抱怨,“哥,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根本就不想转学,而且我觉得他们一点都不关心我,工作比我重要!”
对于这一点,陈欢一直都这么觉得,谁让自己的父亲是个军人,每天投身于部队建设之中。
照理来说,军人家庭的妻子,一般都是贤妻良母相夫教子,可是她的母亲偏偏不一样。
父亲去部队,母亲就去商场打拼,标准的女强人一个,钱是赚了不少,但是陈欢总觉得自己很孤单。
“你都在二中干出了那样的事情来,你觉得大伯母会同意你继续留在二中吗?”
陈星回笑嘻嘻的摸着陈欢的头,虽说是说着安慰人的话,但总让人觉得有几分欠揍。
“哥,你还不了解我吗?我做这些都是被逼的!”话虽是这样说,但陈欢总觉得有几分心虚。
她的那点小心思,陈星回自然看得一清二楚,却也没有拆穿她,只是叮嘱了几句。
“大伯他们让你来这边,也是希望我好好看着你,但是你是我妹妹,唯一的妹妹,我只希望你能够开心,只要你做的不过分,我一定会替你保守秘密的,走吧,我陪你去报到!”
陈欢捏着手中冰凉的可乐,叹了口气,事情到了这种地步,已经没有挽回的余地了,与其在这里自怨自艾,还不如想想,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
两人一前一后来到了教务处,发现那里已经有一个男生了,身形高挑,本来很不耐烦,听到声响回头的时候,却突然惊喜地瞪大了眼睛。
“欢爷?你怎么也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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