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守在大屏幕后看着,嘴里也不自觉的嘀咕,这也不像是抢劫呀,造这么大声势,怎么看都像群非法飙车的一族。
身旁负责坚守监控的民警很奇怪的瞥了我一眼。估计是嫌弃我又乱说话了,立即闭嘴,可是却忘了这监控车中的音响开着,我的胡乱评论又无可避免地穿过了专送通道,传入了正在设伏的警员每个人佩戴的耳机。
林鸢又是一阵暴怒,曾逐,你给我闭嘴!声音震裂到几乎要把整个指挥车都给动摇了。
我立刻下意识地蹿到了地上,三分钟后,在林鸢返回车上找到我的时候,我还躲在控制台的底下,都没敢露头。
林鸢就像只猎鹰一样,一口便叨住了身为猎物的我。他将我丢进了一台正准备冲出跑道蓄势待发的车上,还特地用安全带狠狠地绑住了我。他说,逃跑,想都别想。随后自己也钻了进来,脚踩油门,车如风般绝尘而去。
我是从专用耳麦中得知案件进展的,我还真是个乌鸦嘴,那伙人果然和抢劫无关,没有案底,却是逃不了聚众飙车的罪名。在我发声的那刻,其实林鸢已经察觉到了异样,并部署下去在飙车的沿途中将这些人拿下。
看来,我又抢了这位林大队正的风头。我想起来方才和我同座的民警哥哥说,这位林大队长最忌讳的是别人无视他的美貌,其实,他口中的美貌应该只是调侃中的意味,他是想说林大队长最忌讳的是别人抢他的风头,盖住了他的尊严。他,原来只是个自尊心爆棚的自恋家伙。
当初在选犯罪心理的时候都没想过,我的第一课竟然会用在分析我实习部门的队长身上,估计这要是让这位林大队长知道了,心情更不会明媚,而我的下场也将更为的惨烈。
我这么想着,便情不自禁地咬住了嘴唇,将嘴巴闭紧。耳麦里还是断断续续的传来各组汇报的声音。林鸢听了以后说,我们现在就赶往东区,十分钟后到。二组,你们也立即赶往作为接应。
东区,和西区相距甚远,且分驻L市的两头。这比曾瞬从中心医院穿城感到我们学校还要远上数倍。林鸢突然对着缄口不言的我说,曾逐,你不是很厉害吗?说说看法。
……看法?我回头惊讶地望向林鸢。上下嘴唇还一直紧紧的被牙关咬着,不敢再有丝毫的松懈。
林鸢不屑的损了我一句,我现在要你说话,这是命令。还有,比起话多的人,我更不稀罕自残的家伙。
自残?哦——
经他这么一说我才意识到方才太用力了,以至于嘴唇被咬破了,上面还渗着隐隐的血渍。
我呲了呲牙,开口就是一句,对不起,林队。我不是有意的,没想触您霉头。
林鸢啧啧的一声,有屁快放。
我立刻清了清嗓子,正襟危坐了。我说,林队,今天聚众飙车的这伙人,能不能和抢劫的那帮认识?
林队边开车便斜着眼睛看我。半晌才问,你怎么会这样认为?
我壮了壮胆子又说,林队,人是群居动物,无论干什么都会有自己的圈子,骑摩托车的那帮人自然也不会例外。他们可以不协同作案,但私底下应该是相互认识,或者最起码也是有所耳闻。就像——
我偷眼看了下林鸢。
林鸢奇怪,停什么,说。
我这才继续,就像林队对我生气一样,你的地盘我侵入了,你对我发火是应该的,但这也让你瞬间记住了我。
林鸢这回没有说话。
我听见耳麦再次嘶嘶的响起,林鸢沉默了一会儿,转过头问我,你,胆量如何?
我愣了下,回答,不大。随后却又顶上了一句,但是,我是警院里,功夫最好,最能打的那个。
这也是市局将我点名借过来参与行动的主要原因。
林鸢思忖了片刻对着对讲机又说,收到,没问题,我这里正好有个合适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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