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初冬临近,天气寒冷了许多,可京城内却还是一片繁华的景象。
大赵都城称为上京。据说当初大赵立国,有人进言要在江南富庶之地选定都城,金陵位于大赵中东部,又携长江之势,钟山龙蟠,石头虎踞,乃帝王之宅也,可定为都城。
大赵太祖皇帝赵阔马背上打天下,自然不愿自己的后代安守富裕之地。又恰逢北方有胡人骚扰边境,金口御批,选定了上京为都城,说天子应当扼守险关,也好叫儿孙们有忧患意识。
上京三百年历史,是大赵政治文化中心,经济水平也是极高。京城有内城外城,内城就是皇宫,大赵皇帝居住办公之地,外城有大道横纵,东外城居住的多是朝廷勋贵,英国公府就在东外城。
西外城多居住巨富商贾,可就算是再有钱,也是望不到东城的边。整个南城,就是平民百姓的聚集地了,简单来说,离内城越近,就代表你身份地位越高,这就是封建阶级的传统。
繁华的中街大道上,有三人骑着高头骏马缓缓前行,正是堂堂三皇子赵峥带着吴大志,后面还跟着一个护卫兼保镖额黑脸大汉,姓胡,脸上一道斜长到耳的刀疤,被叫做刀疤胡,乃是长乐宫的侍卫统领。
赵峥歪歪扭扭的骑在这高头大马上,双手紧紧抓着缰绳,表情那个严肃,谁让赵峥不会骑马呢,就这还是让刀疤胡教了好一阵才敢上马呢。
赵峥觉得,第一次骑马就和第一次开车一样,双手紧张的恨不能把方向盘给掰断了,赵峥拉着缰绳,拽的马头上扬,鼻孔只打突突,也是丢了一丝骏马的风范。
吴大志倒是会骑马,这时候正在马背上坐立不安,脸色踹踹,就差上牙磕下牙了。为啥?因为这是亲爱的赵峥殿下带着他“微服私访”来了。
皇子出宫没啥大事,可是年幼的皇子偷偷跑出宫,这是要干啥,万一皇帝陛下一个心血来潮再去长乐宫看看他的宝贝儿子,却连人都找不着,那还不炸了锅。
吴大志可是清楚的知道,这次就他们三个人偷偷跑出来了,皇帝要罚还不得罚他俩个,刀疤胡管不着,自己可受不了几板子,这可是有杖毙小太监前科的狠人啊,想到这里他浑身一个哆嗦,汗都留下来了。
“殿下...殿下...要不咱回去吧,小的心里可是怕的很啊,万一被发现了,小的可就遭殃了。”吴大志轻轻打马,赶上了还在前面和缰绳较劲的赵峥。
“无妨,本次出来,只有你知我知,不打紧,何况本皇子可有要紧事要办,你若害怕,大不了你自己回去吧!”赵峥头也没敢回,不冷不热的说道。其实那有什么要紧的事,只是在宫里别的一个多月,早就不耐烦了。
吴大志哪敢自己回去,他心里可清楚,最近一段时期,只有抱住赵峥的大腿,才有好果子吃,只得尴尬的哼哼了两声,也没在敢接茬。刀疤胡导师一直老老实实跟在后面,一言不发。
三人骑着马慢慢悠悠走着,不久,就进了西城的地界。这一段路程的适应,也让赵峥对骑马有所熟悉,慢慢走,也不至于再害怕了,开始分心看起四周的环境来。
西城多商人,自然也是非常繁华,满街的商铺鳞次栉比,叫卖声,吆喝声也不绝于耳。街上人熙熙攘攘,丝毫没有被初冬的天气影响。
甚至,赵峥还在人群里看见一个金发碧眼的洋人。
“吴大志,你可知那是何处来的洋人?”赵峥盯着那洋人看了半天。
“回殿下,小的只知道自前朝便有了洋人,这两年多了起来,说是有什么弗朗机人和大食人,在海上飘了一年才来到我大赵!”吴大志回答道。
“弗朗机人就是后来的葡萄牙人,看来这欧洲已经开启了大航海时代了!”赵峥喃喃道。
远处那洋人好像看到赵峥关注他好长时间,竟冲着赵峥笑了笑,拱手行了个礼。赵峥也点头回应。
不多时太阳已经高挂空中,让初冬有了一丝丝暖意。
“真墨迹,这都午时了,才走到城西,肚子都饿了。”赵峥看着街边吆喝卖小吃、卖豆花的,不觉间肚子有些咕咕叫。
“吴大志,今个咱在宫外,吃顿快餐!”
“小的明白”虽然吴大志不知道什么叫快餐,但是跟吃字沾上边,大概就是饿了吧。
吴大志下的马来,左瞅瞅,右看看,不是看着这家东西看着不好,就是嫌弃那家铺子太脏,转悠了半天也没看好吃啥。
“我说吴大志,你就别看了,等你找到本皇子也得饿死了,我瞧着那家卖豆花的不错,走,陪本皇子去尝尝”赵峥看不下去了,一指那家卖豆花的铺子说道。
那卖豆花的铺子正有一老汉操持着,身后有一二小娘也在帮忙,那小娘子身穿穿粗布青衣,腰间围以粗布麻裙,正露出了盈盈一握的细腰,头上斜插一支木钗,生的还算俊俏,不说是沉鱼落雁之容,也有那小家碧玉之姿。
这赵峥,吃个快餐还挺会挑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