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子,看你身手不错,想必是山顶上千影阁的人吧?我们这帮子人就是群四海为家的土匪,最近手头紧便寻思着截个买路财。没想到运气还不错,碰见个有点儿油水的!”为首的胡腮壮汉一脸笑呵呵地打量着他,声音洪亮如雷。
闫格从容一笑:“恐怕你们要失望了,我行路匆匆,此刻并无银两傍身。”
还没等胡腮壮汉开口,他后面的独眼小弟便率先嚷嚷道:“你他娘的唬谁呢?千影阁阁主季峰如今可是赫赫有名的护国法师,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连狗皇帝都得看他脸色!荣华富贵应有尽有。你绸衣缎带,仪表堂堂,在千影阁的地位一定不低!你出门儿身上怎么可能没有钱财?识相的,就麻溜儿地交出来!不然……”
闫格暗自观察着他们这帮人,方才那数支毒镖的力道甚猛,可以看出投镖之人身手敏捷,功力不浅,偷袭是为了试探一下他的武功。如果是一般的山匪,知道他是千影阁的人并且还会武功,定不敢光明正大地劫持,还如此嚣张。看来,他们并非普通的山匪。而且,闫格还观察到,他们这些人大部分身上都有兵器伤疤,而且体格健壮,肌肉结实,像是受过常年的训练。
“我看各位也都是身强体壮的好汉,男儿志在四方,何不参军报效朝廷,让自己的本领有用武之地?你们堂堂七尺男儿,竟甘愿沦为山匪,也不愿施展抱负吗?”闫格对他们的身份很是好奇,便故意套话道。
独眼小弟听后一脸愤然地朝地上吐了口唾沫,怒骂道:“报效朝廷?我呸!老子就算是死,也不可能投靠魏轶那个狗皇帝!你是瞎了吗?睁大眼睛看看这个世道,看看百姓如今过得究竟是什么样的生活……”
独眼小弟话还没说完,便被胡腮壮汉冷冰冰地打断:“小四,不得多言。”
独眼小弟神色一顿,便很听话地不再言语。
闫格从他方才的神态话语中感觉到了他们对朝廷的不满和对皇帝的仇恨,这其中定有更深入的隐情。
“小兄弟,我们只是群劫财劫色的土匪,你最好马上乖乖交出身上的银两,我保证不会伤你分毫。”胡腮壮汉盯着龙星泽大声说道。
“大哥!跟他废话那么多干什么?千影阁为虎作伥,鱼肉百姓多年,今天就杀了他解解恨!”一旁的光头小弟咬牙切齿地怒嚷道。
其他小弟也都被煽动起了情绪,异口同声地喊道:“对!杀了他!杀了他!”
看样子他们不仅仅是土匪那么简单,普通的山匪强盗岂能有这等胆量?毕竟千影阁可不是谁都敢得罪的。而且从一开始投镖的力道来看,普通山匪也不可能有这么高深的武功。闫格觉得他们的身份一定不凡,特别是为首的胡腮壮汉,看他气质出众,眉宇轩昂,目光中尽显霸气逼人,这绝不是一个普通土匪头子拥有的眼神。
“既然你们那么恨皇帝,又那么恨千影阁,就更应该有一番作为才对,男子汉大丈夫,躲在山林里当土匪为世人所不齿,不觉得羞愧吗?”闫格面色冷静,语气沉着地说,“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们,我身上没有银两,而且今天你们也杀不了我。”
“你这小白脸子会点儿武功倒挺嚣张!你爷爷我杀人无数!杀你就像踩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光头小弟说罢便举起手中的大砍刀朝空一舞,“这荒山野岭的,就算把你杀了也没人知道……”
光头小弟话还没说完,手脚便僵住,脸色瞬间变得铁青,因为此刻,一柄剑就横在他的脖颈,这剑散出奇异的光,一看便知是附魂剑,不过光是白色的,就表明这把剑的附魂不是战斗型魔族,只是一般的魔魂,虽有威力,但并不高。
自从季峰在军中普及了附魂剑以后,除了帝国军人,只有皇族侍卫,达官显贵才配使用战斗型魔族之魂铸成的附魂剑,而这些剑散发出的异光都是色彩明艳的,只有普通魔魂铸成的附魂剑发出白光,这种剑威力不大,寻常人家都能使用。而战斗型魔族也有强弱之分,越珍贵的魔魂铸成的剑威力就越强大,一般能得到这种剑的人也是身份尊贵的高官皇族。
不过,横在光头小弟脖颈处的这柄附魂剑虽是最下级,但锋利的剑身直抵他的咽喉,随时都能要了他的命!
而此刻闫格就站在他的身后,手握附魂剑的剑柄,方才仿若一阵轻风似的从众人眼前掠过,所有人还没来得及看清楚他的动作,甚至光头小弟话都没说完,龙星泽的剑就已经抵在了他的喉咙。
如此敏捷的身手令众人惊叹!
“我不会伤你性命,只是想证明一下,你们杀不了我。我还有要事在身,最好不要挡我的路。”闫格淡漠地说道。
胡腮壮汉哈哈一笑:“小兄弟,你倒是挺有自信啊!”
说罢,目光骤转,眸中锋芒一亮。一个猛如迅雷的旋身过后,空中尘土飞扬,黄沙四起,当闫格眨了眨眼睛适应了这漫天的沙尘后,胡腮壮汉手里的大刀已经抵上了闫格的右肩,刀锋正对着他的侧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