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七章 就是杀人的整个过程吗(2 / 2)汪小剑的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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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室是第一案发现场,被害人头部和后颈处均遭受重击,致命伤在头部,头骨破裂,失血过多而亡,致命伤位于后脑勺处,血液呈喷洒状。

凶器是十公斤的哑铃,哑铃只有刘晓露一个人的指纹。

嘭.....

李胜利的尸体,正静静的躺在床。

苏阳慢慢的走过去,弯下了腰。

李胜利的眼睛睁得老大,在他脑袋的面前,有一块没有被血染红的半圆状的床单。

尸体,被搬动过。

床边的蚊帐,有细沙一般大小的血迹。

只见一双透明的手,拿着哑铃狠狠的敲在了李胜利的脑袋,血液如喷泉一般喷洒出去。

苏阳顺着蚊帐抬头,只见蚊帐顶破了一个拳头大小的洞。

这个洞口,正好对准了李胜利的脑袋。

啪....

哑铃从天而降,正好落在了李胜利的头?

这,难道就是李佳佳杀人的方式?

苏阳灵机一动,赶紧搬过来一张椅子。

蚊帐的面,则是一块木板。木板钉成了盒子,用于固定摇摇欲坠的天花板,而在木板盒子里,苏阳看到了一个小小的弹簧装置。

在弹簧装置的另一头,则绑着一根鱼线,他顺着鱼线往下看,鱼线的另一头垂出了木板盒子,微风轻轻一吹,随风飘扬。

好简陋,但极具用心的杀人装置啊。

苏阳不用想,就知道这根鱼线已经是被崩断了的,鱼线的另一头,不出意外的话是绑在床脚。

当有人在床做剧烈运动的时候,绷断了鱼线,激发弹簧装置,弹簧将哑铃弹了出来,正好落在了李胜利的脑袋。

这,就是杀人的整个过程吗?

至于为什么购买催\/\/情\/\/药?

加大运动量而已。

谜团似乎一个一个被解开。

但是苏阳心里依旧压抑得厉害,这似乎并不是他要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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