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一章---看守(2 / 2)律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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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完刑事,民事里的合同、侵权、婚姻,也顺手交流交流,大部分是自己拿不准的案子,来找同行寻求点灵感。

不得不说,每次来看守所,都是眼见的一次开阔,只有我们想不到,没有做不到的。

时间慢慢的过去,公安民警、检察官们也一个一个的到来,或者提审,或者送犯罪嫌疑人入所。

今天看见送押的是一个胖阿姨,现在蹲在墙边,双手搁在后背,可陆云没有感觉到本应该有的惧怕。

两个看似二十出头的女民警在两边看着,一个男民警坐在材料桌上填写入所信息。

收押窗口是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的。

陆云看着他们一步步的办手续,摁手印,然后胖阿姨领到了自己的绿色小塑料板凳、粉红色塑料收纳箱,去医务室体检,最后换上看守所的蓝马甲、蓝裤子,看守所的女民警便领着进入内部监区了。

《肖申克的救赎》里,安迪杜弗伦入狱的第一个晚上,别样难熬。

未经审判,不得确定一个人是否犯罪。

判决之前,他只是一个犯罪嫌疑人,而不是犯人,这,是法律的一种精神。

虽然现在爆出的错案似乎格外惹人注意,但是那可能是大家内心的一种潜意识。

现实中,只要公安机关敢抓人,百分之九十的是有了充分的证据,可以确定其有罪,不然人家不可能采取强制措施。

国家赔偿不是闹着玩的!

但是作为律师,我们内心里,好像眼前的当事人并不是那么可恶。

“我憎恶罪恶,但我不憎恶罪人。”

克拉伦斯·苏厄德·丹诺,美国著名刑辩律师,六十年的律师生涯挽救了107位绞索架上的生命。

执业的年限越久,陆云越感觉,刑事辩护不是为了为委托人脱罪。

而更多的是保护他的权利,保证他能公正的接受审判,充分的表达自己的意见,不会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得到应该的结果。

而应该的结果,当然也包括得到应有的惩罚,不被无限的扩大。

这也是一种法治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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