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章 夜市(1 / 2)光羽佳萱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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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倜谢绝了店长开车捎一段的好意,因为特警队这边正好有个不错的夜市,周倜想带数珠丸逛逛,顺便帮她买两套常服。

特警队边上这夜市叫周末夜市,如其名,是一个只在周末也就是周五六日三天开市的夜市。本来它规模也不大,仅是小城居民自发形成的一个自由集市,但近些年箱庭的旅游业愈发发达,这个夜市也因为地处几个著名景点之间,出售的东西又多是本地人自产的手工艺品,成了所谓的网红打卡地,吸引了不少游客光临。

游客来的多了,自然来这里经商摆摊的人也就多了,原本仅在周末三天才开市的夜市变成了一周七天无休,但名字依然沿用了之前那个,最热闹的也还是周末三天。

周末夜市是“T”形夜市,横长竖短,周倜和数珠丸二人进入夜市的地方是一横的左边,入口处有警察拦的铁马,禁止车辆进入。

无论从那边进如夜市都能看到一些表演行为艺术的,有一些会把自己涂成铜人的样子,一动不动,但当有游客对他照相或合影的时候就会表示你侵犯了老子的肖像权,要给钱。这活儿周倜以前考虑过,但在听说一位铜人艺术家被爆脾气的游客打进医院后就熄了这个念头。

还有些读作艺术家写作骗子的家伙,他们直接就是穿身不伦不类的所谓民族服装,扭着不知所谓的舞蹈假装当地特色骗钱。这活儿周倜也考虑过,但他觉得自己真没什么才艺,既不会跳舞也不会唱歌,在这儿做这种表演那就真成了骗子或乞丐,遂pass了方案二。

但他到真在这夜市讨过生活,他从事的是一种非常古老的职业,是据说只要舍弃尊严就能快速赚钱的工作。这种工作一般女孩子做的比较多,而且越是漂亮的女孩儿收入就越高,它无需工作经验,也没有门槛限制,低投入高回报,没有老板抽成,还能够兼职。客人来了就接待,不怕累的话同时接待几名客人也可以。具体工作内容就是站在街上——最好是路灯下,这样方便客人验货。

曾经一位一起工作的小姐姐告诉周倜,这份工作又个富含诗意的名字,叫“站街”。

周倜曾经和工友聊过,说自己以前在夜市站街,他们还不信。周倜不明白,像他那样进几件衣服或饰物,挂在手臂上,自己既当展示柜又当售货员,一边和客人砍价一边随时准备躲避市场管理员收摊位费的人形店铺,叫站街不是很形象么,难道要叫人肉柜台?那很恐怖的好吧。

反正就是之前那段站街的经历让周倜在周末夜市里认识了一些人,就比如他现在给数珠丸挑衣服的一个服装摊位。服装摊的摊主是个丰腴的漂亮姐姐,周倜之前就经常在她家拿货的,老板娘用一个较低但依然有利润的价格把衣服赊给周倜,周倜则去夜市的其他地方每件加价十块二十的卖出去。卖不出去的衣服还可以退给老板娘,生意好的时候,一晚上也能赚上小一百块。

“女朋友?”老板娘压低声音问周倜。

“啊,那个,不、不是,是亲戚,对,是亲戚,外地来的。”周倜涨红个脸,偷瞄了一眼数珠丸换衣服的更衣棚。简易的更衣棚有厚帆布挡着,看是肯定看不到的,周倜明知道哪怕大大方方的打量那边也不会被人误认为是偷窥,但就是感觉视线再往那边飘的时候有点心虚。

老板娘嘿嘿一笑,风情的翻了下眼,显然不信。

也就在老板娘转头招呼其他客人的时候,数珠丸打更衣棚出来了。

黑白方块的小风衣,内衬黑色高领毛衫,膝上一扎的黑色牛仔热裤正好和风衣下摆齐平,腿上是过膝的黑色长靴,风衣和靴子之间露出两寸刺眼的白。

这一身是老板娘精心给配的,在周倜看来属实是既时尚又简约,很合数珠丸的气质。但数珠丸却有些紧张又羞赧,不住的往下拉扯风衣下摆,想要盖住大腿。

“七嘞得斯内”周倜忍不住夸赞了一句。但话一出口就感觉好像在什么电影里听过类似的发音,一时又想不起来。

“嗨一。”数珠丸的脸颊有些红:“啊喏主上认为好看的话…数珠丸就心满意足了。”

周倜按数珠丸的身材又买了一套卫衣牛仔裤帆布鞋作为替换常服,随后结账,真不便宜,两套装扮花了他小两千块。

从服装摊离开,两人信步往前,没多远就到了T字夜市一横一竖交汇的地方。

这周末夜市的一横分了南北两边,北边多是酒吧、餐馆、和一些卖特色手信的商店,右边则多是临时的小摊位或推车收货的货铺,出售各种手工艺品或自创的艺术品。

周倜就准备在这儿给数珠丸淘些‘头面’,也就是她本体太刀上的增强配饰,有刀镡,尾贯,头珠,念珠,妙法莲华经五种,每添加一样都能提高一些数珠丸的实力,甚至获得新技能。

这属于有别于升级的另外一种强化方式,每位战姬都有,内容不一,效果不一。

刀镡相当于一般的剑格或护手,繁樱刀的刀镡实用性一般,更注重装饰性;尾贯是包裹刀鞘尾部的金属配饰;头珠镶嵌在刀柄头上,西方剑成为配重球东煌文明喜欢系红缨,繁樱则多镶嵌珍珠宝石或金银。

箱庭这地方是一山一水夹一城的格局,山是箱银山,水叫银水河,箱庭老城区靠山,新城区靠河。因为箱银山有个老银矿,所以老城区这边有很多银匠铺子,夜市这里也有。

这些银匠铺子有些是老字号,号称几百年传承那种,有些则是机械加工,所谓的银子也不过是掺了铁铝的合金。之前周倜在夜市混生活的时候就认识了一个这样卖假货的家伙。

那家伙叫司马,姓司名马,也不知道这名字是真是假,不过大概率是所谓的艺名,和那些叫小桃红、赛金花的差不多。据他自己说,他是个流浪艺术家,来箱庭定居已经有小十年了,不过周倜认为这不过是个打着文艺青年旗号想上文艺女青年的家伙。

箱庭这地方外地游客不少,其中那些涉世不深的小女孩就是很吃司马那一套,有些成熟的大姐姐也就是奔着419来的。所谓醉时同交欢,醒后各分散,司马那种略带颓废的面孔,加上流浪艺术家的人设很是吃香,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周倜对此也没什么好多说的。

司马的摊子是个地摊,就在夜市交叉口往东不远。两张一平多点的深色皮布铺在地上,上面散乱的摆着各种小物件,银指环、压花的银币,皮绳编的小挂件。但周倜知道,这些东西里就没有真的,那些银器也不过是外面涂了银漆的样子货。

周倜在摊子边等了一会儿,等到两个叽叽喳喳挑东西的妹子走了后才和司马打招呼:“怎么没见你要联系方式?这可不是你的风格。”

见是周倜,司马笑着和他握了个手:“哪就不是我的风格了,可别乱说啊,我现在可是有家室的人。”

“结婚了?你不是一直宣称要策马奔腾到肾衰竭的那一天么?怎么,搞出人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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