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今天野兔确实多的出奇,不过对这些客人来说,不正是一件好事吗!”
“真是些好客的野兔”熊管家笑着说。
心里话,多打死一些野兔,对城堡所属那些牧场算是好事。
两人说话的时候,谢盛一直看着那些战场老兵。
他们动作娴熟的交枪、接枪,清理枪管、咬开火药包,塞进铅弹,整个动作一气呵成。
熊管家,谢盛和约翰尼骑士他们三个,一直没有开过枪。
两个人知道自己不是这次狩猎的主角,当然不会和贵客们争抢猎物。
他们想要过瘾,每天晚饭后自己骑上一匹马,带上一支枪,想这么玩就怎么玩,完全没有必要在今天显摆自己。
还有一点,真正的猎人喜欢的猎物是野猪或者野鹿那些大家伙,至少也得是只狐狸。
开枪打野兔,那可真是羞耻。
三个还得照看着那辆三匹马拉的马车,马车后面还拴着几匹备用坐骑。
很快,马车里扔进去了十多只血淋淋的野兔。
谢盛最讨厌这种环境,强烈的血腥味和杀戮气息,使他非常“不舒服”。
血腥气味对于他一向是种很大的负担,尤其是在中午大量失血后。
看着那些血淋淋的东西,好想抓起一只野兔,吸干它的血。
不得不花费巨大精力来克制这种原始冲动,谢盛的脸色越发苍白。
难得看到谢盛吃瘪,约翰尼骑士一脸嘲讽的看着谢盛。
“钢琴家先生,虽然你不像我是个真正的战士,可是你总是个男人吧,怎么表现的如此懦弱!”
谢盛瞥了他一眼:“哦,是吗,告诉我骑士先生,你脸上这几道伤疤,是你在哪个女仆面前表现勇敢时,被抓伤的!”
“为什么非得是女仆弄的,这是我在剃胡须时,不小心碰到的”
“是吗,等到回去以后,我一定要见识见识你那把形状很像女人指甲的剃须刀呢!”
摸着脸颊上隐隐作痛的伤疤,约翰尼恶狠狠看着谢盛的背影。
“呸
总要找个合适的机会,向这个娘炮展示一下自己的男子汉气概。
约翰尼嘲讽谢盛的时候,熊管家一直在旁边看热闹。
他的目光落在被几个贵族少爷簇拥的晓蝶身上,有些同情的看了谢盛一眼。
城堡里任何一件事,想要瞒过他都很难。
小桥镇洛克比酒馆里,数百人乱哄哄围在酒馆四周。
他们中有人得到确切消息自己的儿子或者丈夫在酒馆里。
还有一些因为不知道儿子或者丈夫的去向,怀疑他们在酒馆里。
当然,更多的还是喜欢看热闹,和唯恐天下不乱的人们。
钱德勒署长带着几个警探走出酒馆:“这里面发生了非常严重的案件,在没有完成对现场进行勘察之前,谁都不许进去”
“署长大人,我儿子在不在里面”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
“是啊,我一直找不到我丈夫,除了家里,他只有可能来这里”
“您把洛克比那家伙喊过来,他一定知道当时都有谁在酒馆里”
钱德勒才不会把洛克比叫出来呢,这些家属一定会撕碎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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