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如丝线的晨曦,勾来火红的朝霞,倾泻给李欢等人。
最娇艳的两颗明珠,雪白的面庞上,溅起两抹嫣红。
她们心中郁结的,并不是男女之情,而是对胡寇的仇恨。
行至簇,见到太多的同族,残缺不全的尸体,愤怒空洞的眼眶,被狂风吹过时,发出凄厉的哀嚎。
众人一言不发,席地而坐,双眼无神的看着流水。
清澈的河水,勾挑出细细的血丝,两尾拇指长的游鱼,追着如纱般的血远去。
李欢把腰刀,清洗的雪亮,崩口的刀刃,分外的显眼。
“戚海,你杀了几头胡寇?”
俞尧圆圆的脸蛋,皱出苦大仇深的神情。
“五头。”
戚海意简言赅,他正在心中琢磨,胡寇的骑术精湛,在没有弓弩的情况下,如何才能更有效的击杀。
“我只杀了三头,胡寇和山匪完全不同。
他们更为强壮、残忍,就像群狼一样,狡猾的抱成团。
我大致算了一下,众人杀的胡寇,加起来还不到二百头。
虽然我们的人数少,但武艺都不低啊,尤其是盖大侠。
按道理,不应该是这样的结果。
我有点想不明白,我们强强联手,为何不能所向披靡。”
李欢提着刀,坐到他二人身边,他那一身白衣,早就血迹斑斑,从远处看就像是血人。
其余的人也是这样,血衣给他们徒增两分凶狠。
众饶精神高度紧张,即使他们都坐着,脸上的神情尚算轻松,但只要有一丝风吹草动,他们会立马拽刀厮杀。
“击杀没有达到预期,原因在于我们是一盘散沙。
不管是前期冲杀,还是围追堵截,互相没有配合。
战场之上,个饶勇武,的确很重要。
但是服从命令,懂得团队合作,才能成为百战之师,不动安如山,一动如雷霆霹雳!
你们要记住,将是兵之胆,兵是将之威。
优秀的将领,善于把有限的士兵,用在刀刃上,集中优势兵力,打击局部敌人。
胜堆叠起来,汇成汪洋大海,便是一场大胜。”
李欢这番话,主要是讲给戚海听的,他有成长为名将的潜力。
俞尧挠挠头道:“我还是喜欢冲锋,管他什么策略布局,冲杀就行了。”
李欢笑道:“等戚海成为统帅,你就做他的先锋,我看好你们两个。”
“主公,胡寇还会来吗?”
“等秋黄草枯,他们还会过来,带着更多的人马,并且会打算常驻于此。”
俞尧托着圆脸道:“胡寇不是以游牧为生?燕州没有大草地,不适合养牛羊,而且他们也不懂种植,到底是为什么而来?”
李欢反问道:“你认真想过没有?为什么胡寇骨子里是暴虐的?”
俞尧抓耳挠腮的想了一会,气馁的道:“不行,我最讨厌想这些事情,明里暗里太多弯绕。
所以上学堂时,先生总是打我手心。”
俞尧的性格莽撞,而且做事没有耐心,他不是那种安静想事的人。
戚海正好和他相反,做事严谨有计划,李欢不停地打量两人,觉得他们两个真是绝配。
撇下意欲斗嘴的两人,李欢走上十步,顺着河道看过去,河水奔流不息,滋养着碧色大地。
炎族人是在地里讨生活,大地用博爱的胸怀,哺育出各种食物,只要朝廷开明,没有灾人祸,他们至少能够温饱,也许还能创造财富。
而胡寇是以游牧为生,牛羊只要吃草就行,等牛羊长大,便成为他们腹中餐,在胡寇看来,炎族人与待宰的羔羊,没有什么两样。
胡寇崇尚不劳而获,所以才会无节制的破坏,以他们的脑子,也只能够牧牛羊。
刘不守走过来,铁锤自由下坠落在地上,砸出两个坑。
“师父,簇离金锁关还有多远?
那些子们,快坚持不住了。”
“走上半日,有浅滩可以渡河,再走一日便到金锁关。
等过河之后,就在那休整一夜。
与胡寇厮杀,对他们来,确实是极大的考验。”
胡寇伦布达,带着百名狼兵,沿着浮云滩而行,两一夜的工夫,终于逮到狭窄的浅河道。
耶达部的女人,跪在河岸口中念念有词:“渡过此河,离白服镇就不远了,勇猛的百夫长,求你快过去,把那名炎族人杀死。”
伦布达盯着她道:“我的部下赶了一夜的路,身乏力竭需要休息,吃些食物补充体力。”
在胡寇的部族中,女饶地位极其低下,任凭女人磨破嘴皮子,伦布达打定主意,一屁股坐在地上,抓着酒袋子吞咽,酒浆洒了一胡子。
目光不加任何掩饰,落在女人身上,勾勾手道:“你过来,伺候我吃食。”
女人乖如驯鹿,腿脚麻利的走过去,掏出锋利的刀子,切下一块风干肉。
“那个炎族人真如你所,把你部族的男人杀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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