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大军有序的出发,官道两旁挤满送行的人,勋贵之家站在前面,他们激励自家儿郎冲锋陷阵,博得万户侯光耀门楣,这次出征在他们看来,平定东华叛乱是手到擒来。
黎民百姓站在后面,泪眼婆娑的看着儿子,眼中满是叮嘱,莫要在战场上丢了性命。
那些勋贵子弟兵甲锃亮,骑着神骏的坐骑,头盔上红缨随风飘扬,他们像是骄傲的大公鸡,闲庭信步。他们交谈的是杀多少敌,这个要杀一千,那个要杀两万,争来争去整个金水郡还不够他们杀。
李欢仍是穿着一身布衣,因为他是军师祭酒,按照规制不给发铁甲,只给一领臭臭的皮甲。
李欢当然是不穿的,反正他也没打算上战场,就丢给了刘不守。
刘不守显得很兴奋,人在一种氛围中待的太久,会与周围的情绪产生共鸣。
刘不守在这世上没有家人,所以他没有离别的伤感,唯有一腔热血,渴望在沙场上挥洒。
常飞很会做人,见刘不守跟军师关系近,他隐晦的表露出讨好之意。虽然做不成甲士,但是做军师的亲卫也不错,至少不用再当炮灰。
“刘大哥,你这一对锤子有多重?”
“左手锤六十斤,右手锤十斤。”
常飞倒吸一口冷气,他觉得刘不守在吹牛,这两柄锤加到一起,堪比一名壮汉,哪有人抡得动,而且看刘不守身材干瘦,面如病鬼不像是有勇力之人。
刘不守笑道:“你不信?”
常飞支支吾吾道:“信,刘大哥当然是能拿的动。”
刘不守知其不信,但是李欢早有吩咐,不能在外人面前展露武艺,所以他只是笑而不语。
常飞讨一个没趣,转移话题道:“刘大哥,你和军师是什么关系?”
刘不守很自然的说道:“是我师父。”
常飞很不解,看军师的年岁还没有刘不守大,这两人怎会是师徒关系。
刘不守冷声道:“你小子又不信?”
常飞摸头笑道:“非是不信,而是感觉太匪夷所思。”
刘不守淡淡说道:“你有没有去过京都城?”
“前年去过一两次。”
“怪不得你什么都不知道,我师父在京都的名气很大,你能做他的亲卫,是你的福气。”
常飞含笑道:“那是自然,做军师的亲卫,不用担心丢掉性命。”
刘不守随口问道:“你怕死?”
常飞叹声道:“我不怕死,只是我爹和大哥,都战死了,家中只剩下我一人,我还没娶媳妇呢。
我若战死,我家就死绝了。”
刘不守指了指后面的人:“这些人家里什么情况,你都知道吗?”
“跟我情况差不多,最多家中有一老娘。”
“你去告诉他们,别一副丧气脸,跟着我师父,保准你们都能活下来,一根汗毛也不会少。”
常飞眼前一亮道:“好嘞,我去告诉大伙。”
刘不守纵马赶上李欢。
李欢笑道:“都问清楚了?”
刘不守点头道:“这些人大多是孤身,只是都很怕死。”
“怕死是正常的,但要明白有些事必须做。
不守,你多和他们交谈,尤其是那个常飞,最好能收为己用。”
“徒儿遵命。”
燕州金锁关以北,白服镇离金锁关最近,里面屯住着一支异族部落,这个部落的规模很小,只有四五十人,除却女人、孩子、老人,有十余名惯于烧杀抢掠的胡寇。
正是晚饭时间,强壮的胡寇在吃饭,而那些老弱病残在一旁眼巴巴的看着,这是胡寇的规矩,食物不够的时候,强者吃肉弱者喝汤。
一名大胡子胡寇,手里抓着两块羊肉,啃食一口便扔在地上,守在一旁的孩童,轻车熟路的扑过来,抓起那块小的可怜的羊肉,狠命的往嘴里塞。
“狗崽子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孩童咕咚咽下那块肉,眼巴巴的看着大胡子胡寇:“阿爸,我饿。”
“狗崽子滚开,找你娘去。”
大胡子胡寇将孩童一脚踹走,把剩下的羊肉藏了起来。
“耶打,你怎么又打狗崽子呢?
我的族长,你不能再打部落的明天。”
大胡子耶打恶狠狠道:“厄木拉,轮不到你来教训我。
老子都吃不饱,那还管狗崽子的死活。”
厄木拉道:“还不是因为你,非要来这个地方,说这里炎族人多,可以杀个痛快。
现在呢,一个炎族人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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