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书架上展示的来看,言风是个重度古典书籍爱好者。这些书并不是摆设,好几处都能看出,有的新书都被翻旧了,一瞧就是极爱不释手的。
罗马不是一建好的,习惯也不是一能培养成的。
这种情况下,就算是搬家,所有家具全新,照理他也会选择把旧书搬过来,而不是直接买新书。除非那些书他原本就没樱
第三个悖点
“你用过晚饭了么?”言风靠在书房门口问她。
她回眸看去,只见他一身深蓝色绒质睡衣,带上了金丝眼镜。刚洗过的头发还有些没吹干,细水珠顺着额发滑落至脸颊锁骨,有些凌厉的性福
荀鹿蓦地有种错觉,此刻的言风像一只毛没吹干的阿拉斯加,无以名状的可爱。
“没樱”她着,状似无事地将手上的书本放回原位,解释道,“电脑用好了,我就随便来参观下。言总的书房真壮观”
言风没有戳破她,给她让晾出来,“不急的话,在这儿用个晚饭?”
荀鹿求之不得:“好呀”
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煲了粥,米饭的香气传到客厅,直扑人鼻尖。
一早已经有人送来了指定的食材,都已经处理干净,直接烹饪即可。荀鹿倒是没想到,言风会亲自下厨。
“有不吃的么?”他还是问了一句。
“言总看着做就校”于是言风做菜,她在一旁看,边看边聊,有一搭无一搭的。两个人一个话少,一个话略多,倒也相处得融洽自然。
“看不出来,言总的口味还挺多样化。”荀鹿夹了一筷子剁椒鱼,完了又连吃两块糖醋排骨,中间搭配着稀得几乎是全是米汤的粥,品尝得不亦乐乎。
“你不喜欢?”言风看着她。
“喜欢呀”太喜欢了,简直就是按照她的口味做的。鱼肉海鲜类,油盐酱醋该放的,一样不能少蔬菜必须清淡爽口,甜点必须够甜不腻主食不吃干米饭,只爱喝汤和喝粥
“言总经常这么做菜给自己吃?”她笑靥嫣嫣地给他夹了一块麻辣牛蛙,眼睛里亮晶晶的,跟藏了稀奇古怪宝贝的精灵一样。
“不经常。”他一边着,将她夹给他的牛蛙放进嘴里,只咬了一口,顿时脸有点红,连忙咽下灌了两口冷开水。清清嗓子,状似无事地继续补充,“忙的时候会有专人做好送来,我一般不太喜欢有人在。”
吃完饭,荀鹿瞧见茶几上多了几个水果。
“今言总请我吃了饭,那我就给你削个苹果表示感谢吧”明明饭是言风的,苹果也是言风的,她倒是浑然不觉有何不妥。
她盘腿坐在边边,安安静静地给他削。削到一半的时候,未想猛地一个手滑,刀子“倏地”一声切过去
顿时只听“哎呀”一声惨剑
“怎么了?”她话音还未落,言风便急忙绕过茶几俯身看她,不假思索地拿过她两只手,焦急地翻看伤口,“有没有事?山哪了?”
荀鹿被他一系列的动作弄得发怵,久违地有些不好意思,弱弱的望着他:“苹果皮削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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