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里,炊烟袅袅,人间烟火气飘。
穿上好衣裳,出门赶集的兰娇和苍术,首先奔赴于牙行。
走进一间口碑不错的店面,兰娇的气质,苍术的气度,立即让人掌柜的热情迎上:“两位请上楼,请上座!”
在一群人里边,苍术对比着册子,从里边选中了一对兄弟,而兰娇则没有选中人。
苍术选中的那一对兄弟,他们的相貌都很平凡。只不过吧,其中做哥哥的虽然身娇体弱,但是脑袋灵活做账技术很好;而做弟弟的虽然是个饭桶,但是长了一身的力气。
哥哥名为王大富,弟弟名为王大贵。他们之所以沦为奴籍,据掌柜的说,都是被父亲坑的。
从牙行离去,一行人奔赴于花鸟市。
兰娇为花,苍术为鸟。
“娇娇,喜欢什么花,尽管搬。”在一家店铺面前,苍术大气道。
瞧着牡丹花,瞧着兰花,兰娇稍稍犹豫,然后还是选择了母亲最喜爱的牡丹花,不客气道:“这几盆和那几盆我都要了,可否送上门。”
“姑娘留个地址,就行。”老板热情道。
从花店走出,兰娇看向苍术:“咱们去买一只鹦鹉吧,我还没教会你训鸟呢。”
“也多买一条狗吧,可以看家。”苍术道。
“嗯嗯。”
从花鸟市走出,兰娇的篮子里,多了一包葵花籽;大贵的手里,则提着一只鹦鹉;至于苍术,则牵着一只奶凶奶凶的小狗。
进入菜市,买菜买肉,进入布店,买丝线挑布匹。和别人相比,兰娇买东西的方式,肯定是卖家最喜欢的,因为她不砍价。
大包小包而归,兰娇仍旧只提着一个小篮子。
路上,苍术被一辆香车吸引:“娇娇以往出门,是不是都是那样被众星捧月?”
“我以往出门不多,但大多数时候出门,我都会男装打扮,以求自在。”看向被众星捧月之人,兰娇怀念道。
“原来如此,难怪娇娇束发的手法那么熟练。”
回家后,兰娇裁衣,苍术铸剑,那两兄弟则做杂事,再盘下一间店铺后,卤肉卖起,简单忙碌的日子过得还算恬静和美好。
一批剑铸成,兰娇的衣服做好。
让大富大贵看家,苍术背着三把剑带着兰娇去苍狼阁踢门。这一次出动,白衣飘飘的兰娇,将自己打扮的像一个仙女,只是仍旧带着纱帽和面纱。身着蓝衣的苍术,似乎真就多了一份儒雅。
为养精蓄锐,苍术选择先在在苍狼阁的附近的客栈上休憩一晚。
“苍术为何背这么多剑?”饭桌上,兰娇递给苍术一个小纸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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