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之后,你们不许泄露半句。”
王祖离开山谷,走了一段路,这才想到一个问题,自己究竟以何种身份行走?
这世上,人人各司其职,若是两手空空、四处闲逛之人,铁定是无赖汉、浪荡子,甚至是乞丐恶汉。
王祖想要外出打探消息,必定要融入当地环境,可不能被认为是浪荡子,引发旁人的方案甚至厌恶,那样半点消息也大听不出。
“不如就当个货郎?”
王祖一拍身后的竹篓,里面有晒干的蘑菇、还有打下的松子,都是难得的山中野味,再加上其他杂七杂的零碎,足够装个走街串巷的货郎。
走出新岳山的范围前,王祖在某个部落歇脚,用一捧松子,换来三卷羊皮,晚上野地打地铺时,可以用来垫在身下隔绝湿气。
部落中的牧民,没有认出王祖身份,只把他当成普通的旅人。
王祖做完第一笔生意,初步练手有了收获,看来做生意也不难。
离开新岳山后,王祖走入贫瘠的沙漠,到处都是黄沙滚滚,偶尔有绿色和白色点缀,绿的是仙人掌,白的是尸骨。
风吹黄沙,沙丘如海浪般缓缓前行,周围环境时刻在变幻,经常露出埋藏多年的白骨,有大型牲畜的,也有属于人类的骸骨。
王祖一路走来,倒有不少乐趣,砍下大块的仙人掌,避开尖刺削去外皮,露出里面晶莹剔透的果肉,吃起来如同布丁般爽嫩。
“听部落老人说,他们有种秘方,能以仙人掌酿酒,别有一番风味,等将来回山途中,有空将秘方带回来。”
“咦!”
走了数月之久,王祖面前的沙漠尽头,突然多出几大块绿色,绝对不是单独出没的仙人掌,走近了看,是一丛狂野的灌木丛。
这丛灌木的树叶细小,枝干枯瘦有力,根部深扎黄沙当中。
“终于快出沙漠了!”
王祖看得出来,眼前的灌木,是沙漠边缘的独特植物,平时卷成一团枯草随风滚动,若是遇到有地下水的地方,便立地生根,开始生长繁衍。
凡是生长灌木的沙漠,地下存在充沛的水源,再往前走,已经是正常的土地,能种植庄稼、能居住人口。
果不其然,王祖走了数十天后,脚下土地由黄变黑,草木从稀疏变得繁盛,一片片田地散落原野中,大大小小的村庄出没在面前。
“进去歇歇脚!”
王祖刚走到村口,围在地上拨弄虫子的几个小孩,当即奔跑起来,一伙围上王祖,另一伙则是回村找大人。
“你来我们村子干什么?”
王祖笑了笑,从怀中掏出一把羊拐,洁白如玉,盘完出一层厚重包浆,“小孩,我是货郎,这个给你。”
孩童们见到羊拐,欢呼雀跃起来,争抢着在地上完起来。
羊拐是羊的膝盖骨,呈四面形状,只有后腿才有,一头羊只能取几颗,所以来之不易。
王祖在放牧部落歇脚时,用松子交换羊皮,这把羊拐就是添头。
过了片刻,村中的大人们出来,各自拿着鸡蛋鸡毛等零碎,要来和王祖交换东西。
“可有针头线脑?”
“没有!”王祖也很无奈,久居山中,这些东西自己都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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