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后,城市进入了夜晚。
午夜的灯光,变幻莫测,五彩缤纷,让人深深陶醉在了其中。
嗒嗒嗒……
在大街的花巷里,一个美少女,踩着一双十公分的高跟鞋,走在古老的石板路上。
少女长得极美,是个混血儿,洁白如雪的肌肤,一双似地中海的蓝眸子,让人一眼便沉陷。
那羊脂一般的脸庞,精致到让人感叹,她一定是造物主亲手塑造出来的人间尤物。
散漫的长发,柔如金柳,真是绝品,一米七几的身高,再加上高跟鞋,足以震撼任何一个男子。
“啧!大美妞!”
一道猥琐的声音,在昏暗的灯影里悄悄传出。
“大哥,上吧?”一个染着黄毛的家伙,吞着唾沫,感觉拳头都硬了。
另一个耳朵带着三个耳钉的家伙,也怂恿道:
“大哥,反正那小子也不敢赴约,不如干这一票!”
一个正在撒尿的小年轻,转头看到了那个美女,顿时忘记了他的本职工作,两只手,不由地一阵颤抖起来。
“我靠!大哥,这一票要不干,亏一辈子!”
他停止了自己的生理撒尿,一手撸着头顶的小辫子,一根手指,啜进嘴巴里。
馋!
被叫大哥的,脸上有一道刀疤,他正是那个被刘晓捉住的小偷。
他空咬了一下牙齿,手中的一把刀,插回腰间,恨恨地道:
“妈的,刘晓,果然是不敢赴约的怕死鬼!怕死逞什么英雄!”
他摸了一下脸上血痕的刀疤,从石板上站了起来。
三个小马仔,一看他摸刀疤,顿时心花怒放。
他们知道,刀疤大哥每次干坏事之前,都习惯地摸一下脸上那一道鲜红而渗人的刀疤。
“干!”
一个干字,三个小马仔,顿时打了鸡血一般,腾地一下,冲到了小巷的中间。
挡住了那个美少女的前路。
小辫子把刚刚拉上的拉链,又拉了下来。
冲那美女嘿嘿一阵阴笑:“妞,你长得怪带劲来!”
咕咚!
又咽了一下满嘴的口水。
黄毛则舞动着身子,欢快地叫道:“美女,要不要跟哥哥去迪吧浪一浪去?”
那美女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了一大跳。
“你们是什么人,竟敢在光天化…”
不对,好像不是化日,这个时候是夜里。
美女的普通话虽然纯正,但,对用词好像过于死板了点。
而后,她怒冲冲的道:
“你们是不是想强@了我?”
几个小坏蛋,一起哈哈笑起来:
耳钉道:“没想到这个混血妞的反问,居然这么直爽?!”
“有点意思。”
刀疤脸啜了一下嘴角。
“小妹妹,你够爽快,但不要说的这么不文雅。”
“现在呢,谈恋爱太复杂,需要大量的时间、精力、耐心,还要彼此了解、试探,太迂腐。”
“我们来点直接的,实惠的,我保证不会伤害你,只要你爽。”
小辫子嘻嘻地凑上前:“只要你乖乖的,明林大厦里,我们有长年包间。”
小美女登时慌了,摸了摸周身,除了包包,没有任何防御工具。
噌噌!
她瞬间脱下两只鞋子,将一对高跟,对准了四个小坏蛋。
“你们敢动我,我就不客气了!”
“哈哈……”一阵仰天狂笑。
刀疤脸顿时把脸一拉,阴沉沉地道
“小洋妞,你特么的还真逗,老子什么没见过,除了飞机、火箭弹老子没玩过,各种武器都摸过,还怕你这高跟鞋。”
他一挥手:
“兄弟们,架走!”
“注意,别让她叫。”
美女一见这一幕,顿时把高跟鞋一扔,大叫起来:“救命呀!”
刀疤啪地一下,打在黄毛的头上。
“他玛滴,没告诉你,不要让她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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