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彪嘀咕,“没见啊,你是不是看花眼了?”
“……”李利真怀疑余潜是什么眼神儿,就他这表弟,竟然还能让他当小分店的掌柜?
一点洞察力都没有,脑子也不好。看花眼,能看花两次?
“不是我说,表哥啊,就凭你的本事,怎么如今如此落魄?送我的人说你都开始借地下钱庄的了?”
李利心中冷笑,不然呢?当初他朝他借钱,那时他已经成为小分店掌柜了,抓出一把碎银子给他,还一副为他着想的模样,告诉他,趁早别治了,有这种闲钱,还不如另娶一个呢。
这是人说的话吗?这是人说的话吗?他李利再怎么浑,也不会眼睁睁看着结发妻子死啊。
“大表哥啊,要不你跟着我干?我还歹也是分店掌柜了,有我一口饭,就有你一口。”
说话间,李彪扶起他,又劝道,“叶良茉她一个女人,能有什么本事?听说最近她去商会谈事情,连话都插不上,人家听都不听呢。”
李彪说着,四下里看看,凑近道,“不瞒你说,老商会会长要提早退了,我家老板肯定是要上去的呀,到时候她叶家能有个好?”
李彪滔滔不绝,李利只是说,“叶家是我的老东家了……”
“表哥,还记得当年吗?记得咱们是怎么骗吃骗喝的吗?”李彪一脸鄙弃,难以置信这话能从李利嘴里说出来。
李利愣了一下,遥远的记忆开始回拢。
十年前,灾民四起,他虽是京城人,却也吃不上一口饱饭,终日游手好闲,与李彪一起厮混。那日他们从赌坊出了门,输了个精光,腹中饥饿,口袋无钱,两人瑟瑟缩缩地走在街上,和难民差不多。
看见白粥,两人相对而笑,咬耳朵商量一番,订好了计划。
他俩虽然狼狈,但也比外来逃难的人穿得好,精神好。
他们想了个法子,用自己的袍子换了别人的衣服,当时一群人都以为他俩疯了,竟然用干净棉衣换他们破旧的衣服。
难民冲过来,争相要他俩的衣服,他俩笑嘻嘻送出去。换了破衣服去吃粥。转眼肚子饱了,将衣服一脱,拽着那人不撒手,“有人抢衣服!有人抢衣服啦!”
附近正有巡逻的官兵,这几天因为灾民闹事,本就看灾民不顺眼,一听到呐喊,冲过来二话不说就要将两个难民押走……
“她给你钱,你帮她干活,她给不起,你就走,现在这世道还讲究什么忠心啊?老东家?她要是在乎这个,早就将你提拔上去了。”
“你想想嫂子的病,再想想那几个小的……你供得起吗?”
李彪说了一路,又说回了余家,“可是余家不一样啊,余家在京城中所有粮商中,实力是……”说着他竖起大拇指,道,“是这个,叶家呢,哼,本来就是靠着名声跻身于四大粮商中,又摊上这么一个家主,现在谁还敢和叶家合作呢?还是那句话,叶家不行。
黑衣人跟着走余潜,离开医馆,一起上了车,才掀起帽子,道,“您觉得他可信?”
“他不可信,可是他好用。”说着,他用锦帕擦擦手指,随手丢在了一边。
当年领粥的事儿,余潜也看见了,彼时他会为了一口吃的,放弃尊严、善良,之后也会为了一口吃的,放弃别的。这样的人好控制。
“您不是想要将他挖过来吗?”
“你说的这是什么话?叶家世侄女的人,我怎么能挖走呢?”余潜轻笑了下,道。
走在前面的余潜没有看到,黑影的嘴角讽刺地勾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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