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有多贵呢?”
然后孟子羡就带她亲自见识了一下他吃的东西有多贵。
在广场顶层,一家日料店,一顿饭消费到了五千。
北嫣见此感叹摇头:“孟先生,这大城市真是让我越来越大开眼界,我从来不知食物可以卖到这么贵,明明都是为了维持生命的。”
孟子羡连吃饭都透露着矜贵修雅,不论是用筷子,还是倒水,都那么的鸿轩凤翥。
他听了北嫣的话,瞟她一眼,答:“食物是维持生命,但坐在这里吃饭,和坐在大街上吃饭,会一样?”
北嫣挑眉,酒窝浅露:“所以生活里,最值钱的就是精神享受和灵魂自由,所以像我这种熟读经书的人掌握了随时让精神和灵魂都自由的办法,就对金钱不渴望了!”
这小话说的让孟子羡觉得很有趣。
“什么办法?”
“知足呀!”
“我在路上啃着干馍馍,看到别人吃有汤的泡面就很羡慕,但一想……有的人连干馍馍都吃不上,我就很知足了,觉得有干馍馍吃,能让我继续赶路来帝都找您,就是一种幸福!”
“而现在,我跟着您,吃了这样的好吃的,我还记得我吃干馍馍的心情,就觉得这顿饭更加倍感幸福,世界幸运,诚不负我!”
怎么回事,这话听在心里有点暖。
孟子羡没搭话,他夹了一块寿司蘸了芥末放到了北嫣的盘子里,“尝尝。”
一口下去,很呛。
看她拧巴起来的小脸,他饶有兴趣的轻挑剑眉:“什么味道?”
北嫣很认真的吃过后,“刚入口很呛,但吃过后,很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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