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眼看他杀人,这是第一次。
而且是毫不留情的杀自己人。
那个人方才还活生生的站在他前面,拼上性命,为他遮挡可能会从前方射出的箭羽。
结果却死在了他的刀下。
苏樱僵着脖子,把脸转向阿奴,结结巴巴地:“这,这狗男人就是个冷血的,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投,投降吧。待会儿他带人冲起来,我们全都得死。他对自己人都不手软,更不会对我们手软。”
阿奴上过战场,见过各种各样的死亡,从未见过如幢众死在自己人手里的。一时间把她镇住了。她缓了几口气,看着苏樱吓得苍白的脸,低声:“我管不了你了,你自己想办法保命吧。别把暗河的事告诉他,能做到吗?”
苏樱僵着脖子,连连点头:“你快点走。我发誓,我不会告诉他。暗河和你的身份,都不会告诉他。”怕她不信,又:“巴尔珠尔是我的朋友。”
阿奴在她惊恐的眼神里,看到了满满的诚意,心中一软,放弃了在脑海中飘过的杀人灭口这个念头。
在这一刻,真的想带她走。
收起刀,拥抱了苏樱一下:“对不起了,我是实在没办法,还有重要的事等着我去做。你要是能逃脱,就去伊犁找我。”着话,从头上取银簪,“这是我第一次成亲时,我阿娘送我的,留给你当信物。”
苏樱偷偷吁了一口气,好险好险,差点没死在她手里。
幸亏方才真的是想放走她。
闯江湖的人,面临最大的危险不是敌人,不是豺狼虎豹,而是饥饿和干渴。所以,他们知道在没有吃喝的情况下,怎样才能最大程度的保存体力。
七号墓室中有个外号桨夜莺”的胖子,他用龟息法,曾创造过三十不吃不喝的记录,而且醒来就能跑能跳。
他们十七个人里,松了绑之后,有九个人如常,有八人不同程度的虚弱,其中年羹尧和刘能最虚弱,但不用扶也能走。
松了绑之后,那些正常的,像兔子一样的往暗河边蹿。到达暗河边时,苏樱、阿奴和先前的那个黑衣人刚刚离开。
扑通扑通往河里跳,猛喝了一气水后,脱了衣服,在水里胡乱冲了几下,没来得及拧水,就往身上套。
娘的,如果不是有女的在这里。
裤子都不穿了。
先去报仇血耻再。
第一个上岸的,一抬头,看到两个黑衣人抬着一个大木箱正往这边走。
“兄弟们上”
话没落,施展轻功蹿到了前面那个人身旁,没等对方反应过来,已经掐住脖子捂住了嘴。后面那个黑衣人,被一个没来得及穿裤子的人给制住了。
……
阿奴快要奔到河道边时,猛地刹着了脚。
她觉得有些不对劲。
大清皇帝不会派一个暴躁易怒的皇子,来宁夏这个鱼龙混杂的地方筹粮。还有,他若真是想他福晋的死,直接让人攻进来了。
趁乱正好动手。
而不是以现在这种落人话柄的手段,逼人投降。
出身贵族世家,身为准葛尔的王后,阿奴非常明白皇子们最怕的就是落人口舌。没有好的口碑,就意味着不会是一个好君王。
而每一个皇子都有一个做君王的梦。
宁愿多死一千人,也不会让自己存在有一点可能的污点。他若真是一个冷血无情的人,又怎会用这种少死饶方式解决问题?
他不会知道墓室中是什么人。
几百全副武装的旗兵,何须用自赡方式去对付普通的盗墓贼。
那只有一种解释:他先前的行为是扰乱视听,想让她以为他不在乎福晋。她手里没有了筹码,为了保命,就会选择投降。
这种种想法在脑海中汇集分析,也就在一刹那之间。想到此处,阿奴已经转了身,急步朝洞口奔去。
慌乱令自己大意了。
应该把那个福晋死死地扣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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