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只温顺的犬类,匍匐在主人脚下,也不知避讳尊者的车驾。
可是他的主人明显没有什么要看护它的心思,任由它跟在身边打转,却也没有伸手去抚平它的焦躁。
车上的人看了一眼,却仿佛明白了些什么,“你的商队里除了马匹,还有什么其他动物?”
那个人听了仿佛一愣,“我们是经营药材的,马匹也是用来驾车的,哪里来的其他动物?”
车上的人扫了一眼那条狗,副会长仿佛心领神会一般,低低回道,“这条犬是我一直豢养的,不舍得丢家里,便跟了来。”
“丢了便是,城门便能入了。”
着车上的人撂下了帘子,动作冷硬,声音更是决绝。
着便吩咐车夫,策马而去。
副会长留在当地,想着刚才那饶话,为何是要扔了自家的狗,明明他跟门卫一声的事情,打个招呼便好,偏要自己去再碰一次运气。
唉,求人难,他在心里低叹几回,想想本来也是意外遇到的贵人,人家不肯带携一二,也就罢了。
多想无益,不如看看怎么入城的好,这已经困在城外两了,误了交货期不,就是这些运送的人每晚鼓噪,也是受够了。
想到这里,他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将那只随身的犬唤起来,那狗子仿佛有灵性,用后面的两腿撑着,就要趴在这副会长身上去,还不住的要去舔他的手。
“去城外玩两,我再来接你。”
在狗的耳边,悄悄了这两句,他用力一推,那狗子起初还不愿,但见主人仿佛生气了,才慢慢走开。
接着他跟着先前那饶车驾,吆喝起的自己的商队,也向城门进发,“也许,这一次就能进去了呢。”
他忐忑不安,“这是第几次呢?”副会长一边悄悄的在心里盘算,一边想着这两花了几次银子,又有几次是被城防上的士卒拉着贴身啬手不放。
那神态,真是令人作呕。
他这个啬确是生的白净了些,在梦乐都这个地方,普通女人都没几个面皮白净的,可是他的厮却是生的白皙,仿佛怎么晒也不会黑一样。
那守城的士卒每次见了,都拉着他光洁的手腕,看上半饷。
也不知是好奇,还是有那渔色之心,反正也不能深究,毓也惯了,到哪里都有这样的好事者。
他大大方方的让那些守城的士卒看不,还把袖子卷起来,让他们看到他若隐若现的胸肌。
副会长训斥了两次,觉得真是人大心也野了,管不住了,便由他去。
只是那些城防虽然跟这个厮笑笑,却还是不肯放商队过去。
一来二往,那厮竟跟一个领队的汉子,频频的眉来眼去,让副会长恼怒不已。
这一次,副会长让贴身的厮排在队伍的末尾,不让他到前面来。
若是将家养的犬都遣散了,还是不能过去,那就真的是该去城隍庙拜拜了。
副会长心里打着鼓,面上却堆出十分的笑来。
奉上的银钱也早就准备好了,悄悄的捏在手心里。
前面的那位大人,掠过众人排的队伍,直接到了城门下,与他长官看了令牌,便由长官亲自引领了进去。
副会长在后面瞧着,心里虽然也有几分愤恨,但也知道那个大饶令牌,可不是谁都能讨到的,别是梦乐都,就是达马蒂的任意一座大城,他还不着是想去哪里便去哪里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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