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放开我,这是我的房子,你从来没有养过我,你休想拿走我的房子!”钱琪珺想回屋,于是开始与许国珍拉扯起来。
许国珍这次是非要一个结果了,喊叫着:“什么你的房子,你的名字都回到陈家户口本上了,你人都是我的,你的房子当然也是我的,我说要给谁就给谁。”
然后两个女人就在那里拉拉扯扯,钱琪珺不小心一个失手,把许国珍推下了楼梯。
许国珍后脑勺磕在了台阶上,血流了一地,当场死亡了。
钱琪珺惊魂未定地喘着气,好半天才敢慢吞吞地下楼去探一探许国珍的鼻息,结果惊得立马退了好几步,跌坐在地上。
死死地咬着手掌才控制住了尖叫。
好在钱琪珺住的是顶楼,现在又是上班时间,所以一时半会儿不会有人发现许国珍死在了这里。
钱琪珺好容易冷静了下来,仍旧坐在台阶上思考着下一步该怎么办。
许国珍是死得透透的了,或许她刚刚摔下去的时候还没有死,那个时候钱琪珺打120的话,可能许国珍还有救。
反正许国珍之所以会落得如此下场,也是因为两人争执她失手把人推下去的,算不得她故意杀人。
可是万一许国珍救回来了,不但照样会抢夺她的房子,自己还要面临高昂的医药费。
哪怕救回来是植物人,那好歹还活着,还是需要不少的医药费。
这医药费谁来付?指望陈伟勇?那绝对是不可能的,再说哪怕说再多的意外,人毕竟是钱琪珺推下去的,所以肯定是她来付。
如此一看,许国珍果然还是死了好。
但是人死了她就得承担责任,关键看如何承担最小的责任。
把尸体藏起来是万万不可的,那不就实锤是她故意杀人吗?
看来还是得打120,管她死没死,打了急救电话至少证明从钱琪珺的角度来说不知道许国珍是死了的,还是想救她的。
想明白了,钱琪珺就打了急救电话,结果当然是宣告许国珍死亡了。
然后许国珍的亲亲宝贝儿子陈伟勇来了,见到尸体当然是先大哭一场。
只是这眼泪究竟有多少是为许国珍而流,有多少是为自己而流,就不得而知了。
哭完许国珍以后,陈伟勇坚决不肯把许国珍拉去火葬,而是向医院要求赔偿,理由是医院把许国珍给医死了
医院一脸懵逼,什么叫做把人给医死了?
许国珍可不是竖着进来横着出去的啊,她是横着进来横着出去的。
本来就是抢救,不救就会死,救了还是可能死,怎么就成了医院的责任了?
更何况医院也说了,许国珍其实在现场就死了,医院只是本着人道主义不肯放弃任何一丝希望而已。
咋还摊上事儿了呢?
于是陈伟勇转而又赖上了钱琪珺,要她赔钱,不赔钱就坐牢。
但事实上钱琪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再加上她没有在最佳的时间内打120救许国珍的命,所以属于情节比较严重的。
除了要赔偿一百多万的赔偿金以外,因为陈伟勇还想霸占钱琪珺的房子,哪怕先没有过户的那种也行。
所以陈伟勇很坚决地把钱琪珺告上了法庭。
最后钱琪珺被判刑七年,出狱的时候大概就有三十一二岁了。
她虽然曾经受过所谓的精英教育,到国外留学镀金过,但总的来说本人并没有什么能力。
再加上卖掉钱家股份和错手杀死生母等黑历史,哪怕出来的时候年纪并不大,但这辈子就算是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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