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和五号线的队长同住一间宿舍。第二天中午正准备穿工作服去上班,又有两人来离职,队长同样不加阻扰的把身份证还给了他们。迄今为止,来的人已走了一半,果真如中介说得那样,大多数人撑不到两天,其实我也属于这行列,只是我的同伴不走,我也就只能苦苦支撑。有时这就是有同伴的好处他都能抗我为什么不能抗?
我再次起了要走的心是因为看到一件可怕的事情,就算用惊悚来形容也不为过。
那是第三天的凌晨,我们刚下班回来,大家都着急忙慌地把身上的行头脱去。这也侧面反映了,大家对这工作的厌烦,这种工作就别谈热爱,能就坚持下来就不错。队长一般回到宿舍,脱了行头剩下一件上衣,就躺在床上玩他的手机游戏,可是这天什么都照旧,唯独赤着身子。他在床上玩了好久的游戏,抽空把他的夜宵炒饭也吃了。过了一会要去上厕所,从我面前走过,当时我洗漱完都准备睡觉了,我惺忪的双眼看到他的背,他的背怎么了?我以为我看错了,安慰自己:那只不过是灯光问题。但我的身体不由自主,在厕所传来滋滋的声音的同时我起了身,用力揉搓我的双眼,要使它更加明亮。我看到了,看到了不敢相信的东西——一块令我反呕的背——漫山遍野的湿疹,暗红的、紫红的、鲜红的、扁的、鼓的、大的、小的;密密麻麻一块洁地都不曾留有。
我开始注意起来,发现宿舍其他人也有,不过都不够多,不足以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我安慰自己这可能跟队长的体质有关,并不是所有人都会这样。待到了第四天的时候,当时同我们一起来五号线、也住在我们宿舍一位哥们也患上湿疹,烦躁不安地日夜挠个不停。之后,这类事频繁发生。又过一天,又有一位其他宿舍的一起同来的哥们,也是这种情况。他比谁都严重,他几乎上半身全部布满湿疹。他跟队长请假去医院,队长没来得及说话,就被平日小人嘴脸的副队长插了话,他露出代表性龇牙咧嘴的微笑说:“衣服脱了看看。”
他看到这满身的湿疹后,惨无人道地说:“真的撑不下来了吗?”
我又想走了。可是我们想走现在也走不了,因为这时我们已经干了五天,并且从老员工那里了解到只要干满十天就可以领工资走人,比中介所说的又降低五天,看来这个公司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起码知道这活真不是人干的,住的又差吃得又不好,工资还少得可怜比正式员工低了五十。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我们在第天的时候也染上了湿疹。这无疑是环境脏乱差导致的,我们用上六神驱蚊水、强力杀毒剂和止痒水,可是依旧不管用。还好我们过两天就可以走了,我们这样安慰自己。
这期间也不总是痛苦的事情,也发生过一些好玩的事。有一回队长在排队的时候说:“XXX真是牛X,一般人在地铁上的时间起码六小时以上,他就站了两小时,你可真的是神通广大,我当年那么油头也没到如此境界,一会下来可要好好教教我.”
还有一回,一些人为了逃避站岗时间,耍起小聪明。什么叫做小聪明,就是做大家都知道的事。我们上地铁是按顺序上的,这意味着靠前的上地铁的次数也就多,对应的工作时间站立时间也就多,因此就出现一些人耍起小聪明:快到自己上车时,假装上个厕所,等到回来时自己便从队伍前面变到了后面,时间错开,偷懒的时间也就得到了;还有一些人更绝,直接假装一本正经地去垃圾桶吐口痰,回来时自然而然地站在队伍末尾,好像自己原来就站在那里一样。这跟插队差不多,只不过插队是往前,这是往后插。*爱奇文学www.. &@最快更新】
这十天当中最难捱是加班那天,前一天凌晨跟往常一样一点钟到宿舍,仅睡三个钟头便要起来,吃过最早的早餐莫过于这一天,清晨五点半的早餐实在令我提不起胃口。由于太早了地铁还没开,我们跟早班的人挤一辆大巴车。屁股一粘桌椅便呼呼大睡,可能是太困的缘故,竟感觉仅睡了几秒钟,来不及做梦。
尽管精疲力竭、睡眼惺忪、双脚发软、头晕脑胀,可是时间还是会照常过去,只要你活着,时间就还是时间,一直走,不会停。熬啊熬,还是熬到了下班,从地铁口出来,今晚十二点的月亮,很圆很亮,格外令人想家,想念妈妈那碗淋了香油的粉汤。一路上我很困,但怎么也睡不着,脸贴着车窗望向窗外,一切都与我无关。无论是节节倒退的旁道树、呼啸而过的布加迪、五光十色的广告牌、光彩炫目的游乐场、还是缤纷闪耀的摩登大楼、或者是那摄人心魄的月亮。
最后一天班结束,两个伙伴累得睡着了,我独自一人去楼下的饭堂吃免费的晚餐,最后一次免费的晚餐。那天打饭的阿姨给我加了一个水煮鸡蛋,吃完米饭后最后剥开来吃,剥着剥着竟流起眼泪来,觉得自己好不争气。
我还记得那天的日期,月十号,那一年我二十岁。天还没彻底亮,我们就走了。离开时没带走一样东西,就连最便携、当初在超市买的那一小瓶止痒水也没有带走,将它们永远留在了那里,连同我的青春留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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