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晚晚无奈地叹了口气,说:“我不想骂你了,你还是走吧。”
“囡囡!”修远哪里管得了那么多,不由分说地就往屋里闯。
向晚晚宿醉未醒,懒洋洋地倚着门,看着他像没头苍蝇一样在这个沈星汝的小天地里到处碰壁,末了只能灰头土脸地走回房门。
“她在哪儿?”
向晚晚捂着嘴巴,打了个哈欠,然后冷笑着说:“现在问这个还有意义么?她在哪儿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你比我们老好几岁,很多事情,不用我说,也该自己想明白。而且我说了,我今天不想骂你。”
“晚晚,我知道她恨我,你也恨我。可是你告诉我她在哪儿好么?我确认她没事就好。”
“别这么叫我,我们没那么熟。所以说这么多年了,你的长进就仅仅在于不会害怕面对到直接消失了是么?她在哪儿,她有没有事,都不关你的事,你走吧,再不走我就叫保安了。而且我还要告诉保安,以后都不要放你上来。”
向晚晚说完就把他推了出去,咣当一声关上门。
从猫眼望出去,他似乎没有要走的意思。
回过身来,向晚晚给沈星汝打了个电话,果然是关机。
她眼睛扫过屋里的一草一木,想起之前的一个月她作为单身狗每天遭受连环暴击的日子。
从前她觉得,沈星汝是个挺有毅力的人。
文字工作不好做,文学创作尤其难。
沈星汝自从吃上这碗饭,每天至少伏案工作十二个小时,除了自己的日常更新、雷打不动以外,还有很多其他的稿件邀约要处理。
沈星汝得天独厚,但是她也是憋着一口气活着的人。
她想证明自己,证明自己在白富美的头衔以外,除了混吃等死还有别的价值。
很多事情,她不但能做,还能比任何人都做得好。
在这个社会中,最能证明自己的就是挣钱的能力。
从心理学上讲,沈星汝属于严重的神经质追求。
她觉得生活本身是没有价值的,不断证明自己比别人强才是有意义的,同时她也靠这种信念活着。
但是这一个月向晚晚明显能感觉到她心志涣散、心猿意马,精气神儿完全都不在挣钱上了。
别说一天工作十二个小时了,能推掉的邀约都推掉了,写稿子也变成了三天打渔,两天晒网。
最近每天的推送都是之前设置的定时推送,不知道存稿还能坚持几天。
剩下的时间做什么?
买衣服,插花,收拾家。
跟向晚晚一起追剧追综艺,还有打游戏。
每天早上五六点钟,沈星汝已经醒了,下楼跑步一小时,回家洗澡换衣服吃早餐。
八点半左右,修远通常就会按门铃了。
然后沈星汝就会缠着他喋喋不休地说,哎呀,我昨天又什么正事都没干,一个字儿都没写,好奇怪啊我怎么什么都写不出来了呢。
这时候的向晚晚通常都埋头吃早饭,让全麦面包、还有沈星汝难得贤惠地切成小丁的新鲜水果淹没她,然后心中默念:我是透明的,我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