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8章 方阿云(11)(1 / 2)徐徐清风来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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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恩人!”

方阿云立即恢复精神,天台上的那群蛊虫不再发狂,变回原样。

“先别着急谢我,我们先干正事要紧。你的血蚕金丝虫蛊应该还没有用吧?”

叶青璇开始摆弄面前的东西。

“没有。恩人是?”

“以此为容器,将你女儿的灵魂放入这个容器内,这样她就算复活,可以陪你余生了。”

别看叶青璇个头小,体内蕴藏的能量是在场最强的的。

每个异能者都有自己的能量波动,也可以称之为气场。

叶青璇稍稍释放出来的能量波动就能让人感受到她的强大,加上叶青璇是打败过她的人,也因此方阿云特别相信她的话。

说拿蛊虫就拿蛊虫。

方阿云两只手都用来抱孩子了,所以,那血蚕金丝虫蛊是由方阿云的本命蛊虫拿出来的。

漆黑小小的身躯顶着有它身体10倍大的木头盒子,笨拙的走路姿势引人发笑。

打开盒子,一块像翡翠一样的蛊虫躺在盒子中,依旧是以蚕为外形,只是凹成如意的形状,细看它的身体中有无数的金丝线,在灯光熏染下,熠熠生辉,煞是好看。

没有认主的血蚕金丝虫蛊通体透明,略显青色,只有认主后会变成红色,其身体还是透明的。

显然,这只未经认主,干净极了。

“真好,省得我还得去除那蛊虫主人的痕迹。”

叶青璇满意自己看到的东西。

早在当初方阿云拿出这东西的时候,她就注意到这只蛊虫特别干净,特别适合做容器,尤其是王美美的容器。

王美美是方阿云十月怀胎生下来的,而这血蚕金丝虫蛊是方阿云用自己的内脏喂出来的。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从本质上来说,都是方阿云身上掉下来的肉。

只不过王美美更具有灵性,有思考能力,而血蚕金丝虫蛊只会听从主人的命令形式。

现在,叶青璇要赋予这只蛊虫人的灵魂。

“把你女儿的衣服都脱光,然后放下,站在我身后,一会不管发生什么事,我对你做任何事,你都不要反抗······”

叶青璇嘱咐好方阿云,开始动手了。

她将东西按顺序依次放在一个大罐子里,一边放东西,一边念着咒语。

不知何时起,罐子底下出现了紫色的火焰,然而并没有东西在下面燃烧。

一看就知道不同寻常。

妖娆的火焰时不时蹦出耀眼的火星,如流星般向远处飞去,然后渐渐消失,火星没有掉出天台。

包裹里的东西一件一件放入大罐子里,最后王美美的身体也放进去了。

那身体太大,明显与放不进去。

结果,叶青璇像揉面团似的将王美美塞进去,身后的方阿云克制住自己不动手,眼泪在眼眶中打转。

放东西的过程中,恶臭一直从罐子里源源不断的散发出来。

盖好盖子,咒语停止。

大概十分钟后,叶青璇突然抓住身后的方阿云的手。

一把刀出现在她的手中。

只见,盖子忽然飘起来,这回恶臭没有刚才那么浓烈了,相反有一股隐隐约约的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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