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听自己的命令才能行动,才能说话。
此时的恨已达到了极点!
她恨,恨当初那个混蛋突然夺走了女儿,恨他让她的女儿孤零零的躺在医院,恨他让自己的女儿少了心脏。
可是为什么要夺走她的心脏呢?
一瞬间,她忽然想到如果将自己的女儿的心脏夺回来,那她还会不会活过来?还会叫自己妈妈?还会跟自己说,今天的花真香,还会用温热的小手给自己捂手?
这个想法,如雨后竹笋般长出来,越想越觉得这个方案可行。
把女儿的心脏重新找回来!
与善良朴素的族人道别,重新踏入城市,新救她的女儿,再谈复仇。
重新来到城市里,第一件事情就是听族长的话,将自己从大山里挖到的500年年份的人参拍卖掉,卖掉的钱放在银行卡里,银行卡贴身带着。
之后,找到一个地方暂时住了下来。
对外宣称自己是个独自养娃的寡妇。
与周围人开始相处,方阿云发现自己是能够融入到这个城市里的,大家都很友好。
向陌生人问路,都很耐心的指导。
去商店里买东西,购物小姐都是微笑的。
去餐厅里吃东西,服务员也是微笑的,态度很友好。
这一天的经历让她重新回忆了当初那段令人不愉快的事情。
当初自己和王光耀来到这个城市的时候,刚开始她也是乐意和别人接触的。
是什么时候自己愿意呆在家里,怎么也不出去的呢?
是了,这个男人带自己去的地方,几乎所有的人都对自己恶语相向。
刚来这的时候,王光耀说自己的衣服不好看,要带自己去买几件像样的衣服。
买衣服的时候,在王光耀看不见的时候,那些售货员拉着个晚床脸,不停的批评着自己。
买饰品的时候,在王光耀去别的地方看货时,售货员说自己戴什么都不好看,干脆什么都不要戴了。
去酒店吃饭时,连卫生间的扫厕所阿姨都要说自己几句。
……
就因为从乡下来的,就这么受到歧视吗?
脸皮薄,不懂得反驳,像包子一样被别人欺负,渐渐的为了不想听到那些伤人的恶语就不想出去了。
久而久之,自己就变成了像兔绒丝一样,只会依附男人而活的附属物件。
这一切都是这个男人设计的。
很好,谎言就这么轻易的被拆穿了,当初自己怎么这么笨,就这么被骗了呢?
方阿云在北湖实验重点小学附近租了一套小房子。
马上就要开学了,该为孩子做打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