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性是很小,但也不是没可能。他有职务之便,能经常通过备用钥匙进入袁安的房间来熟悉现场的布置。至于搏斗嘛,看他那体型应该可以瞬间压制住毫无缚鸡之力的袁安,以一手锁两手的方式从背后将他勒死。”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刚刚在楼下……”
“不排除当时是他伪装的可能。”张升叔打断了陈警官。
“可是啊,如果警卫有这等本事的话,他大可以找个陌生的场合用充足的时间来完成犯罪,没必要非在那天承担随时可能失败的风险。”我还是不认同张升叔的勉强推理。
“风……风险越大收益越大嘛,或许他想利用那天赶巧的修理工制造自己不可能犯罪的假象,好让自己洗脱罪行,”张升叔摸了摸额头,“要不索性就是那两个修理工干的。你想啊,所有的时间线大多都是取自于他们的口供,而且案情的整个发展过程中他们也都是离现场最近的,他们有充足的时间实施犯罪。而且因为是两个人合作的缘故,想要不留下搏斗痕迹地制服袁安也会比较简单。”
“那之后他们是怎么把死者挂上这么高的吊灯的呢?虽然他们是两个人,但是身高始终是个问题啊。”陈警官问道。
“这个不难,毕竟他们是有充足时间布置的。只要用现场的衣柜、桌子、椅子由高到低摆出‘阶梯’就可以把死者挂上吊灯了。总之,当天他们的犯罪过程一定是这样的,”张升叔用确凿的口气说道,“在警卫第一次上楼之前,袁安就已经被修理工杀害,藏在了厕所里。待警卫离开,他们再把尸体运回房间,布置好现场后锁上房门,伪装成自杀的假象……”
“等一下,”我插话道,“既然要伪装成自杀,那为什么现场翻倒的木椅会够不到到死者双脚呢?他们大费周章,却在这个最基本的地方留下疑点,难到不是很奇怪吗?”
“应该是没考虑周全吧,毕竟世上没有完美的犯罪。”
“如果说是像警卫那样没有足够的犯罪时间的话还好说,可是他们的时间是充裕的呀!”
“那……那果然还是警卫,”张升叔摸了摸手肘,“或……或许他有什么重要的事瞒着我们,而那件事就是他今天必须杀害袁安的原因。”
语气逐渐含蓄模糊,甚至还托起了长音。张升叔的话让我突然警觉起来。
很早之前,在我刚开始帮忙事务所处理委托的时候,张升叔和我经常会因为意见不同而发生争辩。当时,为了给争辩塑造良好的环境,不被可能出现的“恼羞成怒”破坏话题的发展,我们规定了一些充满人道主义的“和平”条约。“不过多迫逼对方观点的立足之地,点到为止,尊重对方保留意见权,让对方在不失风度的情况下承认并接受自己的观点”就是其中一条基本辩论礼仪法则。我和张升叔都明白,辩论是探索真相的必由之路,但是只有理性平和的驳辩才能顺利地得出结论。逮住一点不放的过度否定只会让其中一人陷心在辩狡之中,浪费了时间。
如今张升叔的言语不再那么坚定,我知道他自己也开始对之前的推理产生了动摇。这时候我要做的,不是再继续证明他推理的错误,而是给他个台阶后重新思索其它的可能性。
“有可能,”我迎合道,“毕竟这样的现场像极了出自未经深思、临时起意的犯人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