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厅里,昏黄的几根蜡烛幽幽地摇摆,凉风从大开的门外灌了进来,古老的城堡冷得瘆人。
人类的猎人们举着温暖的火把,大喊着冲了进去。
“真是好大的胆子!”茶煲太太的气愤的声音响起,她装着一壶滚烫的开水,笔直地往那群勇者的身上泼去。
“啊!”
“这是什么东西?”
“呜,鬼啊…”
卢米亚悄悄点燃了自己头上的一根蜡烛,吐着舌头翻着白眼飘了过去。葛士华滴滴答答的钟声在寂静的城堡里被放大,他快速地穿梭在地上,撞着猎人发抖的腿。巨大的衣柜毫不留情地撞了过来,细细的刀叉飞舞在空中,狠狠地戳着人类的勇士。
气势汹汹的猎人们登时乱做一团。
“别害怕,只是一些用具而已!”加斯顿挥舞着长剑,乒乒乓乓的抵挡着一波又一波俯冲的刀叉,“我去找那只野兽,你们挡在这里。”他熟练地劈开了挡在他面前的椅子,飞快地往城堡深处蹿去。
“加斯顿,你一个人太危险了,我们和你一起去。”七八个村民高高地举着火把,紧紧地跟上了已经快消失在黑暗里的加斯顿。
古堡二楼的长廊,火光照着未知的恐惧,有人紧张地咽了口口水。黝黑的走廊里,一块光从侧面打在地上,花纹繁重的门向外开着,雪白的月光洒在那一块墙壁上。
加斯顿提着剑,“我们进去看看。”
高大凶猛的野兽静静地站在宽大的阳台上,冰冷的金色瞳孔里倒映着他们惊恐的脸,眼里是一片悲凉与厌倦。
他睥睨着他们眼中的火把,扑了过去。一声愤怒的咆哮响彻整座城堡。
“不过是只野兽,穿着人的衣服做什么。”加斯顿不屑地冷哼,嫉妒让他拥有了无穷的力量。不得不承认,这丑陋的野兽身上有他永远也不会拥有的贵族气质。
可也只是只野兽,优雅的燕尾服穿在他身上就像给公牛带上了领带,滑稽而可笑。
贝儿怎么会爱上他?
加斯顿顶在最前面,与野兽勇敢的搏斗。他是村庄里技艺最高超,最英俊的猎人。他可以只身一人从凶猛的狼群嘴下死里逃生,所以他无比的自信,他同样也可以杀了这个强壮的畜牲。
“找机会开枪!”加斯顿大喊,“不要把它打死了,我要亲自杀了它。”
一颗子弹打进了野兽粗壮的腿,滚烫的火把在空中划了一道弧线,鲜艳的火舌向他舔来。
野兽身上一疼,眼睛被火光照得睁不开,他怒吼着用尖锐的利爪抓着顽强抵抗的人类。手臂上又炸出一个血洞。
那火焰多像他的玫瑰。
死去的猎人手里的火把脱落,飞到了床边,火焰飞快地爬上了床,橘红的光芒倾泻而出,屋内一片通明。
野兽转身,蹿出了熊熊燃烧的房间,加斯顿脸上流着鲜血,他闭着一只眼,端着猎枪追了出去。
明月挂在空中,野兽身上流着血,踉踉跄跄地跑到了屋顶上,他脸上的毛被烤焦了一片,两三条刀痕让他的衣服上沾满了深红的鲜血,腿和手臂上的血汩汩地往外冒。
他呼吸变得粗重。可能自己快死了吧,他想,这样死去是个耻辱,也是个遗憾。他还没有变成人,以后还能有很多很多与小玫瑰在一起的日子。
他本可以不逃,与那个猎人玉石俱焚来捍卫自己的尊严。但他不想,他想活着,多少人一辈子都无法找到心爱的人,可他得到了,他要用一生去珍惜。就这么死了,下辈子还能再碰到他的玫瑰吗?
凉风一阵,野兽身上发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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