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孙航跟孙正就一个负责铺纸,一个负责收。
因为孙浩有要求,莫大河干脆大中小联,一样的先写十副,再换一种写十副,这么做的原因是因为同一副对联写多了,再换的话,容易写乱掉,容易些错字。
对这方面孙浩没经验,所以莫大河说是什么就是什么。
因为人太多了,所以孙家直接蒸的馒头,掺了点黑面,但是味道不错,而且管饱,因为家里就是卖猪肉的,所以直接拿了大骨头熬汤,再切了一斤的瘦肉进去,让人也能尝点肉味。
果然,就算是这样的饭菜大家都吃得津津有味的,很满足!
吃了午饭,大家就开始出发了,早上本身就耽搁了不少时间,下午再不出发,也没地方卖去,对联都整理好了,六种不同的对联用六种不同的线系着,至于大中小联三种则肉眼可以看出,就没有区分。
下午的时候,又多了两个人来帮忙,是孙浩的大儿子跟二儿子,俩人早上去送货给各家酒楼跟一些小餐馆。
不得不说孙浩的大儿子孙晨跟二儿子孙雨长得都像他,五大三粗的,就那满脸横肉的脸型,说以后不继承他的屠夫职业,都没人信,倒是孙发看似有些胖,长得却是白白胖胖的,跟馒头似的,也比较像孙浩的媳妇,别看孙浩满脸横肉,可他媳妇却长得清秀。
因为莫大河只负责写字就好,所以一百刀纸看似多,其实午饭前就写完了,而一百刀大家分一下就没了。
不得不说孙浩的这个招数实在是太好了,即使是家里没什么钱的,都想买上两副,因为可以以物易物,大家总有多的东西可以拿来换,吃的如黄豆,粮面,鱼虾肉等等;用的如自家织的布匹,种的棉花,做的陶罐,桌椅等等都可以。
而且因为莫大河的对联虽然贵,但是拿来换的东西,只要东西好,也都是按照年节的高价来算,比他们自己去卖的价钱高多了,所以来换的人相当于占了便宜了。
所以莫大河的对联很火爆,有离得近的,中午挑去没多久就回来了,又跑了一趟,而一百刀的纸看似多,今天一天就让莫大河写完了,其实也亏得莫大河之前是有给人抄书的,不然一时间这么高强度的写字谁都会受不了。
莫大河也没想到生意这么好,而孙浩虽然信心十足,可也没想到一百刀这么快就消耗完了,孙浩当机立断:“小志,你再去杂货铺里看看有没有红纸,有的先买来!”
然后又叮嘱莫大河:“大河你先写着,我现在去趟县城!”罗凤镇毕竟是个小乡镇而已,货量不大,所以红纸都给他们用掉了,所以他要赶紧去县城买,早知道如此,孙浩都后悔让莫大河闲半天了。
镇上没人有马,但是孙浩的好朋友有一辆驴车,为了追求速度,孙浩去借了驴,骑着驴去县城,这样速度比较快!
镇上的杂货铺也没多少红纸了,三四家都搜罗了,也不过五十刀,再多没了,五十刀的纸很快就被莫大河写完了,不过也没人再挑着担子去卖了,这会儿已经申时三刻了,附近都卖了,远处的去都要很久,更不用说来回了,所以时间肯定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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