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一七章 舞友的路(一)(1 / 2)张艾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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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妈和赵总结婚了。她不是公司将来的接班人吗?当了公司的老总谁愿意惹她。”

“当公司的老总?嗯,有可能。”高国顺疑疑疑惑惑地。

“不是有可能,而是极可能。赵怀仁有两家房地产公司。一家在外地。外地的给了他儿。这里的给林雪。目地是哄她妈伺候他。赵怀仁是聪明人,知道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有个人伺候他终了,岂不是件好事。这样顺其自然,林雪不是掌管公司了?”

“赵怀仁的前妻还在牢里蹲着,出来了会找她闹,”

“会得。不过不要紧。我听杜主任,赵怀仁已把遗嘱写好,上面写得,恒达由雪她妈继承,让律师公证了。她闹也不顶事。”丁兰得认真。

“这么,她真要当老板了?”高国顺。

“估计没问题。”

高国顺:“她当了老板,我是警察。她是有钱人,我是普通人,恐怕,以后这日子不好过。”

丁兰:“你的意思我明白,是觉得林雪有了钱,会不会看不起你?不会的,这点你放心。她是个朴素的姑娘,出身工人家庭,很重感情,就是再有钱,也不会看不起你。”

“姐的话,我相信。我去找她去,当面告她。”

“这就对了。当面跟她,多几句好听话,让她高兴。我告你,男人要学会哄女人,把她哄得迷了,会待你很好地。哼,什么事都乐意给你做。学不会,哼,骂你!”

“有道理,现在我就去。”

高国顺关了手机,准备出门。

丁建进来问:“你一直打电话做啥?我在隔壁听得你嚷嚷。”

高国顺把法院的传票和肖英的起诉给了丁建,:“你看看,我多倒霉,碰上讹我的人。”

丁建看完后:“这事不对头。按理来,法院不应该受理这种事。你没犯法。仅是和他喝了些酒,出了事。这种事属于民事纠纷,认识上的问题,不属于法律范围内。可他们立了案,下了传票。我打个电话,找王副院长问问。”

“真好,所长,正想求你帮我打听一下。”高国顺站住不动了。

丁建掏出手机拨通区法院王副院长的电话。他在电话上问了一气,关了手机骂:“那家人不好。找你要钱。法院也扛不住,有来头的人,”

“有来头就咋了?不能不理。”高国顺冒了火。

“不要嘲理他。讹诈到咱们警察头上来了,胆

子不。”丁建气呼呼地骂。

“好得!”高国顺大喊一声,“所长,你的话我爱听,不嘲理她。”

“去罢。该干啥干啥。是不是跟林雪有约会?要是,你就快去。抓紧点时间结婚。还等啥了,等得老了再办?”丁建的话中,有气有玩笑。

“五一我结婚。”高国顺边边走出了门。

林雪真得是去跳舞了吗?不是。她是接到马宝花的电话出去得。做什么?马宝花在电话上告她,有终身大事要和她商量。能不去吗?

她到了舞厅的休息室。看到里面的沙发上坐着马宝花和宋二桃赵淑花三人。

她们三人在做什么?在吵架。吵什么?宋二桃喜欢上马宝花了。马宝花犹豫不决,拿不定主意。因为赵淑花坚决不放宋二桃。两人在舞厅里打了一架,又吵到休息室。

宋二桃和马宝花好上是在舞厅。他看上马宝花俏皮、活泼。赵淑花也俏皮,活泼可不如马宝花。肯定是不如马宝花。一个是姑娘,一个是中年妇人。姑娘和妇人在举手投足上有明显的区别。姑娘身上洋溢着青春气息,活力四射。妇人一般体形开始发胖,腰部有赘肉,身上缺乏活力。

马宝花为啥喜欢宋二桃?是宋二桃长得细皮嫩肉,面貌秀气。她想找个好看的男孩,便积极向宋二桃投媚眼。宋二桃是个花花公子,从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工人家庭惯出来的少爷。在钢铁厂是电车工。电车工是女工做的活,让他做,可见是看他老爸的面子照鼓。他的毛病是,爱和漂亮姑娘们聊。和马宝花跳了几次舞,两人就粘乎到一块难舍难分。

赵淑花看在眼里,恨得咬牙切齿。在他俩跳过几支舞后,冲上去,一把把马宝花从宋二桃的怀里拉出来,大骂:“骚狐狸,滚得远远的!”

马宝花当然不能吃亏,跟赵淑花在舞池里撕打开。很快有人去拉。

宋二桃却不拉架,妖里妖气地:“姐,你饶了她。花是个好姑娘。我喜欢她。”

赵淑花两眼喷火,怒冲冲的骂“好个,你是我的,跟她好什么?”

“你的?哼,领证没有?”马宝花反问。言外之意,没领证,我也能跟他好。

“领不领证,不用你多嘴。咸吃萝卜淡操心。”赵淑花嘲讽道。

“你才淡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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