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的第一反应是:嗯?我怎么不知道。
他回头看爸爸。
兰泽同样一无所知:“你不是还小吗?上什么大学?”
“我和小哥早就说好了呀!”
“前几年,不是还……”
好吧。前几年让兰纾考门槛课跳进大学城,考得一塌糊涂确实没错。那时候他才十二,现在都十八了。总得允许熊孩子成长吧?
只要不是孤零零的来上学,提前上大学产生的心理压力,就可以忽略不计。兰泽只是下意识地感到遗憾。毕竟未成年人学校里的生活,和复杂的大学城相比,称得上是安逸。
“你来生科院了?”兰泽指指头顶。
“工学院。我和小哥说好的。”
“你以前不是说,想学生物的吗?”
“我跟小哥混啊!”兰纾理所当然地说。
他埋头,喝馄饨汤。
“小民呢?你来生科院了?”
“工学院。”小民放下碗,抹抹嘴,“我也跟小哥混了。”
兰陌小口小口地品着馄饨汤。就好像发生的事和他无关一样。
“我还以为,你会想和鲸鱼打一辈子交道呢。”小民他妈不在这里,兰泽觉得自己有责任多关心两句。“你现在要想反悔还来得及。我可以帮你想办法转学院。”
“决定了。不后悔。”
“那你选工学院的理由是什么呢?”
“嗯。因为机器伙伴。机器伙伴现在更新换代,由机械变成了真正的生物。但是……设计原理,在生命学院的课程里依然是没有的。三叔你招的学生,不是也有一大半是工学院毕业生吗?我发现设计生物,根本不是靠生物学。”
小狐狸在旁边,默默点了头。
“兰纾,你呢?理由是什么?”兰泽又问小儿子。
“小哥欠我一条胳膊。我跟着他,讨债。”
理由略倔强。
兰陌听见咧了咧嘴。
这时候小麦问:“你打算提前进大学城,为什么不跟我说呢?”
“你整天围着媳妇转,有点出息没有?怎么可能知道我的心事。哼!”^
“你个小屁孩……”
“有了老婆,忘了弟弟。”
有人比小麦更尴尬。
兰泽非常需要小麦围着媳妇转。总不能让自己瞎转吧?所以他想揍小屁孩。
哦对了。兰纾十八岁,不是小屁孩了。而是最讨人厌的青春期。
“呃,我洗碗去。”小狐狸脸红红的,捡起弟弟们吃过馄饨的碗,溜去小厨房了。
这一对小夫妻天天在兰泽眼前转,他才终于发现:小狐狸居然还要分心照顾小麦。这小子真够臭不要脸。不过,反过来想想,不管小麦做什么不做什么,能把狐狸精迷住也算功劳了。
兰纾继续倔强,连说带比划:
“兄弟如手足。从今以后,小哥就是我断掉的胳膊!”
“你胳膊长上了。”兰陌提醒道。
他这是不想当弟弟的胳膊啊。
兰纾被堵了一下:“小哥你欠我的,以后要罩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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