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2章 袁公瑜的决定(1 / 2)柒易71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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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初一是“鸡日”,初二是“狗日”,初三是“猪日”,初四是“羊日”,初五是“牛日”,初六是“马日”,初七是“人日”。

各类日子的来源便是神在除夕夜创造的天地……神说,要有光,于是有了昼夜;神说,要有物来迎接光,于是有了鸡;神说……直到第七日,神说……于是有了人。

是否觉得这个过程有些熟悉?

李弘也这么觉得,这个神来自景教。

对景教无感的人大概不会在乎所谓‘神’的来历,但对于能享受大唐法定假日的人来说,比如李弘,在初三的除夕元日七天正假结束之后,对初七的人日一天假还是颇感兴趣的。

依照景教信徒的习俗,初一不能吃鸡,初二不能吃狗……初六不能吃马,初七当然也不能吃……咳咳。

严格来说,啥时候都不能吃。

然而在人日到来之前,袁公瑜带回来的麻烦已经传遍朝堂了。

“殿下,事情的始末便是这样了,清流县令李孝节以审查为名欲免去王娘子之父的功勋,遂起了冲突,其县中以审查为由罢去功勋者不止一人,乃至于许州诸县的情况俱在臣的奏疏之中,殿下可详细观之。”崇文殿中,袁公瑜正对着李弘凯凯而谈。

从袁公瑜口中和奏疏中,李弘了解到了更多的细节。原本地方官员审查府兵功勋只是为了防止作假,但现在却变成了真的作假。对于功勋高者地方官员不敢弄假,这些人有机会驻守皇宫。而王小娘子之父的功勋不大不小,清流县令想将功勋全部抹除,这才引来了这位才从前线归来汉子的反抗。

但待李弘详细看完奏疏,却未在上面看到一句该如何处置清流县令李孝节,准确的说,奏疏上面只有案情而没有判决。

按理来说,袁公瑜等组成的非正式“三司”身兼查案与判案之责,查案后应将案件详情与判决一并上疏,若是皇帝对案情或是判决不满意,要么派人重审,要么更改判决。

若是更改判决一般还得和要跟宰相商量商量,若是皇帝的决定符合律法还好,否则碰到一心维护法度的,如太宗朝名相戴胄,还会把皇帝顶回去。

观政这些时日,这点道理李弘还是懂的,只是还没等他问及,袁公瑜看他看完奏疏,又说话了。

“殿下若是无异议,臣这便将将奏疏呈到御前。”

“没什么异议,倒是有一点疑问……”李弘说道,“袁中丞以为此案该如何处置呢?”

袁公瑜拱手道:“如何处置自有陛下圣裁!”

“卿身为御史中丞,受命主理此案,弘有一问,按律清流县令该如何论处?”李弘继续追问道,并干脆问得直接了些。

袁公瑜这下便不好推脱了,太子没朝他发难就已经是脾气好了,还偏偏以请教的口吻说,毕竟出去查案却连个判决意见都没有。光凭着同太子交流的这一会儿功夫,袁公瑜就已经确定,太子观政的这些时日没有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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