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着丹妮莉丝一连串发问,法比奥笑而不语:“公主是不喜欢乡下吗?”
“不是的,我只是害怕哥哥回来找不到我,会不高兴的”她站在马车前,有些心神不宁,当大部分事都处理完毕后,法比奥决定前往自己在平地的领地,他大部分的产业都要在那里展开,在城里肯定会束手束脚。
“等你哥哥回来后,你要是想回来我陪你一起,又不会耽误什么事情”法比奥开始循序兼职诱导起来:“平地可是好个好地方,村庄的远处有着连绵不断的天鹅绒丘陵,每到黄昏时候丘陵就会铺上一顶金色的帽子,山上长着葱葱笼笼的树木,绿茵茵的草,五彩缤纷的花,从山上留下的小溪水又甘冽又清凉,你可以把脚丫放进去,小鱼儿还会去亲吻你呢!”
法比奥说着口水都快留下来了,这些鱼快让他说成恋足癖了。
“好吧,可是....”
“我在那里还给你准备了一匹小母马,你可以骑着他们纵情狂奔,试想一下微风拂过你的脸庞的那种感觉”
这句话还真说动了丹妮,她每天都像一个小洋娃娃被哥哥展示来展示去,每天都要被提醒做一个小淑女,可是她真的好想出去玩。
“好吧,那就依您”丹妮心一横钻进了马车,波尔波一声吆喝,马车们开始慢慢移动,狗剩子被任命为潘托斯从来没有过的官职:掌旗官。
潘托斯的习俗不同于维斯特洛,是没有贵族纹章的,一方面是为了和丹妮莉丝拉近距离,一方面是为了自己的恶趣味,法比奥给自己设置了一个纹章。
一只竖起大拇指的手!
他身上的罩袍也用金线绣上了一只大拇指,无论谁看起来就会称赞一番。
“我说,你们大王怎么看起来傻乎乎的,听说上次差点死了,留下后遗症了吗,他一脸傻笑什么”伊森老师和莱德并排骑在毛驴上,周围的马车还有十几二十个识字的家伙,这些人有马的骑马,没马的坐在拉猪肉的车板子上,上面一股臭味。
这些人起初听闻自己要传播这种龌龊的文学,皆是一副宁死不从的态度,然而听到薪酬便松了口,当每人五个金的订金交到手里后,纷纷表示时间就是金钱啊我的朋友,快快行动起来好吗,比法比奥还要急。
法比奥已经给这帮抄写员安排了独立的,远离村庄的住所,他们会过一段好日子,挣得盆满钵满,直到印刷技术被他捣鼓出来,他决定这项外挂不要开的那么早,至少把第一桶金赚够了再说。
队伍慢悠悠的行进,在即将出城门的时候,却拦路遇到了拦路人,一队十人组成的骑兵小队从街道深处疾驰而出,惹得路人侧目,为首的是一个干瘦的青年,他不自在的骑在马上,身上穿着五花六色的礼服,腰间一柄装饰用的佩剑正歪歪斜斜的挂在身上。
“大王,请留步”他气喘细细的喊道,似乎策马奔驰了许久。
此人法比奥倒是熟悉,是苏西总督的小儿子芙克,他的性格和前身的法比奥相似,很喜欢读书,所以法比奥时常会派达赫利去他那里借书,一来二去两个人就熟悉了,有时还会畅谈书中一些精彩或不合理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