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能让阿巴登他们也像怼怼一样彻底臣服于自己就好了,莫林脑海里突然闪现出这么个念头。
而这个念头,却像燎原之火,一发不可收拾。
怼怼是怎么臣服的呢?好像是自己口水的作用?自从吃了含有自己体液的食物,似乎隐约间便与怼怼和不点猫都建立了某种玄妙的联系,如果将之推至于人呢?
可是,如果是自己的口水真有这种功效的话,岂不是自己的父母、亲友,所有和自己在一张桌子上吃过中餐、涮过火锅的人,早就被感染百遍千遍了?
要知道,中国人都是习惯在一个盘子里面夹菜,一家人之间更从没忌讳过什么,尤其是程以熏,这家伙这些年和自己一起吃饭的时候最多,自己咬过一半的肉,喝过一半的水,这家伙都是从未避忌地拿过来就往自己嘴里塞,如果说,自己口水真能控制别人,自己怎么控制不了程以熏?
念及此,莫林就好像被迎头泼了一盆冷水,原本的兴奋全被浇灭了。
但隐隐地,他又有些不甘心。
控制动物可以,人却不行,为什么呢?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应该就是脑容量和精神意志吧?人的大脑和精神比动物发达太多了,所以,也可能是剂量不够?
说起来,唾液中所含有的人体信息素,比起血液可少多了,要不为什么化验都是要抽血而不是吐口口水就行了呢?
莫林一直没有用自己的血液做过实验,一方面是怕疼,另一方面也是怕惹祸,现在么,在那种魔鬼念头的诱惑之下,他心动了。
可是,要怎么让阿巴登吃下自己的血呢?
莫林又有了个主意。
他向侍从提出与阿巴登会面的要求,说是与救治老默罕默德有关。
阿巴登对这件事自然非常上心,不到2分钟,便出现在了莫林面前。
莫林对阿巴登说:“阿巴登阁下,我突然想到师门里有一种冷门的技艺,叫做制符术,其中有一种符箓,叫做长生符,功效就是能为人延寿,一张符可以延寿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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