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这是玉米种子!
王匡精神一振,他原本困乏的身体充满了气力。
普通的大汉人或许不认识玉米,但他怎么会不认识?这东西,就算金山银山也换不到,尤其在未来粮食匮乏的大形势下,玉米的宝贵性可想而知。
王匡蹲在地上,将玉米种子一粒一粒小心的拾了起来,到手来的不仅是功绩,还有全天下无数人活命的本钱。
盛世下,离不开的是粮食,可酿酒、可喂食牲畜。
乱世下,缺的正是粮食,有的人,一天连一碗稀粥都喝不到,饿死者非个例。
看着衣服里裹着不到半斤的玉米种子,他迫不及待的想要种下,看看有多少死种,又有多少能否结出果实,最终还是忍住了。
夏季即将过去,冬天还远吗?
玉米的生长周期大约有四个多月,而且对温度的要求极高,他不敢赌,若是有暖棚就好了!
“等到了长安再想办法!”王匡心里直痒痒,理智将他的这些心思压制住。
现在由玉米种子做出推测,有人踏足了美洲大陆,那辣椒呢?
说不定还可以找到土豆,红薯……
“若欧洲人提前近千年抵达了美洲大陆,说不定我在大汉还能吃得上火锅。”
怀着满满的憧憬,王匡重回县牢,玉米种子绝对是大秦人带来的。
天已经麻麻亮,他要赶在县尉带着郡中长官回来前弄明白玉米的来历,说不定还能打听到其他的线索。
过程要比想象中顺利,见“夺命阎王”还复来,不到一刻,贼人们全招了,结果让人哭笑不得。
原来是一个叫因特苏的家伙从家乡带来的,说是想念老家的味道,他们那也只是种了一点,欧洲大陆上并不常见。据说是十几年前从大洋上的岛国传过来的,根据因特苏的描述,那座岛,有点像后世的英格兰岛。
“阁下,您……您说的那种生长初期是青色,成熟后是长得细尖又辣的红色食物,我见过,也是从那个小岛流传过来的。”因特苏的汉语不算多么流利,他结结巴巴的补充道。
为了表示感谢,王匡让牢头给了他一碗稀饭,因特苏大口的喝完,又说了他家乡的见闻。
王匡得到了想要的答案,再次离开了县牢。
他看着外面的晨曦,还有湛蓝的天空。现在能够确定的是,英格兰人不知道什么缘故,已经踏足了美洲大陆,将玉米辣椒带回了欧洲大陆。
如此便好办了,到时候派个商队去寻觅,总能找到的。
随后,王匡向杜闲汇报了审讯结果,并提了自己关于大秦可能进犯大汉的猜测。
“哈哈,六郎稍安勿躁,西域都护府早有防范,朝廷机密恕杜闲不能告知。”
从杜闲那胸有成竹的样子看,朝廷或许早有布局,王匡放了大半的心。
至于玉米的出现,他并没有说,现在说出来为时过早,可能也没人相信。他打算先培育出实物,等人们体会到玉米的巨大作用,然后借助朝廷的力量推广就容易多了。
借着这个机会,王匡向杜闲说了开路引与赎回钱财两件事,杜闲倒也爽快的应承下来,并让王匡多在新都待一段时间,他好略尽地主之谊。
盛情难却,王匡只好应允。
告别杜闲,离开县衙的时候,叫上在门房处蹲守一夜的崔良,主仆二人匆匆回了樊家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