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在咳嗽声以及砭人肌骨的寒风中,我决定另换一处住所。当前的居所,虽说可以稍微的挡避风寒,但对于北方的冬天,有一堵墙和没有一堵墙,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房间里的暖气片只是名义上的暖气片,实际上起不了什么明显的效果。
我经常会在半夜被冻醒,所以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里,我的感冒次数就足够一把指头来数了。
买药的次数多了,和那家药店的店员也熟了起来。她好心提醒我说,“在睡觉之前用开水服药,然后裹严被子,睡着之后,出一身汗,感冒也就好了。”
我照她的话做了,结果是,我未能快速的睡去,也未能出汗过一次。其原因,就是败给了一个“冷”字。
这种“惯性”的感冒折磨着我,也使我对暖的渴望愈加之深。我想得到温暖,就如同想得到一个家庭一样,温馨,避寒,期之盼之。在每个寒夜即将来临的时刻,这样的渴望总是萦绕在我心头,挥之不去,盼之不来。
终于,在同事的引荐下,我找到了一处非常舒适的住所。住所内是地暖。温度自然不用说,很多时候,你倒要打开窗户,以此来舒缓屋内的闷热。
里面家具用具齐全,这也是我没有想到的。总之,比起以前的住所已经是相当的不错了。而这么舒适的房子,一个月只需600元的租金,对于生活拮据的我来说,能花600元能拥有这样应用设备齐全的住处,当然是喜出望外。
不过,屋子里很不整齐,只能用脏,乱、差,来形容。
我打扫着房间,不觉的的会想,之前的房客到底是有多邋遢————也许是不懂得爱惜的缘故吧!
这里的租客寥寥无几,在四天的时间里,我所见过的只有一个黑胡子大汉和一个走姿颇有韵味的女人。我下班比较晚,也许只能见到这些人吧!至于房东以及其他人,我是从未谋过面的。所有的沟通都是通过电话或者微信联系,乃至房租也是通过微信交付的。
某一日,下班比平常早了一些。我回到住处,经过三楼的楼梯口时遇见一位两鬓微白的中年男人。他梳着现在最为流行的大背头,上着蓝色户外运动衣,下着浅黑色牛仔裤以及纯黑色的皮鞋。虽然他的穿着以及言行举止都和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毫无差别,但是从他的眉目之间仍然可以看到一丝清秀之气,就像林志颖一样,你永远不会猜到他的准确年龄。
他依靠着窗户,嘴里衔着一支烟,头斜仰着望着窗外,看着一只黑色的猫在对面的阳台上追逐麻雀。
“你是住在四楼的那位小伙子?”当我快要消失在他的视线内的时候,他突然对我说。
我转过身,微笑着向他点了一下头,“是的。”
他望着我手里的一瓶酒,然后边吸着烟边对我说,“很喜欢喝酒?”
“不是,偶尔喝点。”
“酒可不是个好东西,应该多喝茶。”
“我也喝茶,但始终都觉的喝茶时并没有喝酒时的感觉好。”
他哈哈大笑了起来。
或许是我愚昧的回答使他不禁失笑;又或许他是一个脑袋有问题的人。无论你讲出多么冷得笑话来,他都能笑出声来。就在他哈哈大笑间,他左边居室里传出一阵既清脆又很使人舒服的声音来:
“爸,吃饭了。”那个声音说。
这时他向我招手示意。在我并没有领会到他的意思之后,他才开口讲道;“来,和我一起进去,一起吃晚饭。”
“不必了,谢谢您的好意,”我回答,“我在外面已经吃过了。”
“我是一个很好客的主,这里所有的人都要和我聊聊天,这是规矩。我必须了解你们都是些什么样的人,适不适合住在我这儿。你们靠的什么而糊口的。是耍枪的,舞剑的、还是靠着出卖灵魂或者肉体来维持生计的———这些我都必须知道。”
他的规矩不禁使我我暗自发笑,但我又不能笑的太大声,我捂着嘴,憋着笑意,就当他是比我还要无聊至极的那种人。
我和他走进客厅,坐在了一排整洁的沙发上。沙发前是茶几,茶几上摆放着许多茶具以及两三样小点心。客厅里飘荡着饭菜的香味,窗台上摆满花盆,花盆里种植着各式各样的花草。即使在冬天,那月季花还是开的那么娇艳。花虽漂亮,但气味总是难以使人习惯。
一看到花,我不经意间就想起了我儿时的一个玩伴来。在情窦初开的时候经历了一场感情上的挫折。为此他就把自己家的菜园子变成了花园。里面种满了三轮草和丁香花。为了所谓的想念,他还真没少受他父母的责骂。除了责骂,我还依稀的记得他曾吃过一两次他老爸放羊时用的皮鞭子。我说他之所以吃皮鞭子的原因就是一昧的固执和脑子不开窍,他却指着我的鼻尖对我说那是一颗永恒不变的真心,像我这种内心极度猥獕之人是永远无法懂得的。
看着他指在我鼻尖上的手指,我瞬间变得暴跳如雷,觉得他是有意辱没我的颜面,所以便撸起袖管,准备好好教训一下这个头上长得不是脑袋而是榆木疙瘩的人。但当他也同时撸起短袖,露出黑黝黝且又粗壮的胳臂时,我突然觉的,像他这么痴情的人,他的父母应该对他加以理解,而不是加以鞭策。像我,也应该像他学习,学习专注,学习一心一意的只做好一件事,哪怕只是别人无意间拉了一下我的手,以后对我视而不见,我也要想她个三五年,甚至是一辈子。后来,我才知道,不要轻易的去取笑一个人,否则,就会变成取笑自己。
我望着花,一时出了神,旁边的房东大叔对我说了些什么,我也是云里雾里的没有听多少。最后还是那清脆的声音将我从迷雾中拽出来。
“叔叔,喝茶!”一位年仅十七岁的女孩端着一杯茶放在了我的面前。
我尴尬而笑,朝她脸上望了一眼。一双黑的出神的眼睛,微胖的脸蛋披着长发向我微笑着。她身着黑色的毛绒T恤,下搭着一条同样是黑色的紧身牛仔裤;裤子下面则是一双价值不菲的鳄鱼皮皮鞋。我估摸着,这双皮鞋没有万把块钱,最起码也要得个千把块钱。我在电视上见过这玩意,听说一般只有明星才可以穿的起这样的奢侈品。不过虽说价值不菲,但我总觉得这双鞋穿在她脚上,就像某个故事里的女主人公穿的水晶鞋一样蹩脚。抛开这些不讲,就她的容貌可真像个遗落凡间的小仙女。五彩斑斓的面颊,甜甜的笑容,修长的腰肢。像这样无可挑剔的体貌,除了垂涎三尺的爱慕之心外,更多的是长久的占有之心。不知赐予她美貌的人除了这个坐在我身旁,脑袋有点神经质的男人之外,他的另一半又会怎样令人艳羡呢————我应该原谅她的误会,看在她还处在一个年少无知的年龄段。我是这么想的,你们信不信,那就是你们的事了。
我端起茶刚喝了一口,厨房里又走出来一位女士。她也散披着长发,容貌和刚才的那位甜心十分相似,只是在相似之下又多了一份端庄,一份贤淑,一份温文尔雅的气质。她可真像某位坐在玉辇上的贵妃。顷刻之间,我便把她送回了某个朝代,坐在我身边,含情相望,依依相伴。她的柔情,她的含羞,包括她朱唇上的一抹红都归我所有。
我是了解我自己的,我只是一个虚有其表的凡夫俗子,喜欢的并不只是有趣的灵魂,而是那既有有趣的灵魂又有能勾走人心魄的美色。但我又自知,社会地位低下的我,不能对现实抱有太多的妄想,许多美丽的幻想都是来自内心深处的自我安慰,或者可以说是自我满足。说实在的,像这样的女人,我一天能爱上十来个,迫不及待的想从他们身上找到某种温存,某种涟漪,某种久盼而不将至的感觉。但是,我爱着爱着,又开始恨她们,讨厌她们了。原因并不仅仅只是她们身上所散发出来的那种迷人的芳香。
在我的想象还未能满足我的心的时候,桌子上的菜已经齐了。两荤两素,真是完美的搭配。
吃饭间,房东便开口向我问道:“在哪儿高就?”
“谈不上高就。就是在一家火锅店洗洗碗切切菜之类的。”我将欲去夹菜的手又收了回来。
“那还真谈不上高就。看你也就二十岁过一点,这也是情有可原的。不过,我看你也是虚度光阴,对生活没有什么想法。”
我不语,就当是他说的那样吧!其实我也不想得过且过,也想有风风光光的生活圈。可我这有这么大点本事,只能过现在这样的生活。
“年轻人不要着急,慢慢做,”房东太太突然解围说道,边说边往我的碗里夹菜,“现在多点磨炼,将来就少受点罪。”
我点了点头,实在是不好意思再动筷子。我不时会漂上一两眼那位小甜心,她灵动着双眼,像一位精灵,从我们的谈话中寻找一些可乐之处。她和她母亲都贴了假眼睫毛和假双眼皮,虽然很美,但美中始终感觉有点多此一举。对此,我还想了有那么半刻钟时间。为什么她们一定要贴上双眼皮才觉得自己足够美丽与迷人呢?而我,也是单眼皮人中的一份子,人称单眼皮男神。男神虽不敢当,但也算是单眼皮中的一匹黑马。而我这匹黑马始终都是孤独的,因为我的生活中总是缺少一匹与我相称的白马。
不过人的爱美之心的确是很难满足的。就在夏天的时候,那天的天气很热,我正好路过一个卖太阳镜的小摊位。卖太阳镜的大姐喊住了我,问我是否需要眼镜。我摇了摇头,准备要走。结果,她就夸我各种好看,长的是怎样怎样的帅气。若是配上她的太阳镜,恐怕这世界上就没有比我更为帅气的人了。虽然我心里自知,我的帅气和她的眼镜并无瓜葛,但是一时之间被她的话语而冲昏了头脑,迷失了自我。若真不买上一副,还真对不起那位大姐因我而从口中嘣出的唾沫星子。
我掏了二十块钱买了一副眼镜,照了照镜子,似乎还真像她说的那样。我一边走着路一边仰着头,看着周围的人会不会因为我的眼镜投来目光。不知为什么,这眼镜好像和我以前戴的眼镜有点不一样,总感觉双脚踩地踩的很不踏实,总感觉要踩空。
就在下天桥的时候,那种很不踏实的感觉灵终于应验了。我被绊倒,滚下了楼梯,去了一趟医院,消费了五百。
在我们的谈话中,那个房东大叔,时而哈哈大笑,时而沉默不语。我最害怕的就是这种城府很深的人,因为你根本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尽管他心里想的东西不会伤害到你,但是确实会让人感到害怕。他或喜或悲,或乐活忧,或爱或恨,你是根本无法探寻到的。他觑在眉毛下的双眼,就像一个深不可探的无底洞。说实话,我对他的兴趣远远超过了他的妻女。或许只有他这样的人才配拥有这样貌美如花的妻女,和谐幸福的家庭,优越的生活条件。老婆的贤惠,子女的恭敬,我都一一看在眼里。不过,有时候,我又觉得他和我一样的孤独,一样找不到可以敞开心扉说话的人。他总是爱在说话前,动动眼珠子,或是沉思片刻,才会发表他的言论。
如果可以,我倒是很希望,能和这位房东成为挚友,以晚辈之名和他谈谈天喝喝酒。我很喜欢这样做,尤其是自己越怕的人与物。
饭吃罢,我便起身准备回自己的屋子;那里还有一些卫生没有打扫干净。尽管那位房东大叔以及那位四十来岁的美人劝我多留一阵,再喝喝茶聊聊天之类的。但我还是婉拒了。因为我完完全全的明白这都是客套话,如果我真的留下来,他们真不一定会开心的和我谈天说地,而是一副愁眉不展的丧门星样!
我一只脚刚迈出门槛,那个甜心突然大声叫住了我:“叔叔,你可懂的修电脑?”
我回过头,望着她沉默了几秒钟,然后才说:“会一点,一般的小毛病都可以解决。”我那台电脑跟了我四年,一般的小问题都是自己解决的,很少拿去修理。
“你能修好不?”她双手环着她妈的脖子,笑嘻嘻的对我说。
“那我得先瞧瞧。”
她起身将我带到了她的房间。
走进她的房间,可真是让我大开眼界,里面什么五花门的东西都有。本来该放书的地方,她都摆着一些奇奇怪怪的的东西;虽然她可能不这样认为,并且觉得是那些宝贝都是世间罕有的珍宝。从那些宝贝本身的一尘不染,你便可以推断出,她是有多么的爱惜这些玩物。我大概的向电脑桌后的摆设架上扫了一眼;上面摆有只有一只手臂的变形金刚,身披红色婚纱的,大概有二十公分高的芭比娃娃;白雪公主的塑像以及七个小矮人都摆放在上面。除了这些,剩下的便是数不清的毛绒玩具;像什么阿里公仔;灰太狼;追着光头强跑的熊大熊二;从二十公分的到一米的毛绒玩偶就有十来个。具体是十几个,我可真没时间去数,也怕人家笑话咋没见过世面。
我走到电脑跟前,仔细瞧了瞧路由器和猫,看网线有没有插好。
“你的电脑是连不上网,还是开不了机,或者是开机了以后,无法正常的运行?”我对她说。
“这个我不太懂,到底是哪儿出现了问题。”她坐在床的边缘上,抱着一个红色的阿里公仔嘟着嘴说,“我只知道,开机了以后,显示屏上右下角像电脑一样的图标上出现了一个红色的叉。”
“这是网络连接出现了问题。”说着我又检查了一下路由器和猫,看是不是主线出现了问题,是否出现断裂,所以才断开链接的。如果网络欠费,或是网络公司自身出现了故障,那它右下角图标上,显示就应该是感叹号,而不是叉。所以,确信无疑,绝对是网线或者插头哪里出现了问题。
“找到问题了吗?能修好吗?”
“我想应该可以。”我说,“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今天早上吧!昨天晚上我还有用过电脑,到了今天早上就用不了了。我也打电话叫了网络公司的人来维修,可直到现在都没有人来。我晚上要用电脑,要是今天晚上修不好,我可真的要无聊死。但愿你真的能将它修好!”她用一脸的焦虑相对我说。
无聊?我心里暗想。我也经常无聊。可是那又能怎么办呢?上天如果打算让你无聊起来,就算你得到了之前自己的想要的一切,最终的结局还是无聊透顶。比如人人都自以为自己在电脑桌前做的一些事情都是乐趣横生,充满喜剧色彩的。而我却认为那是毫无意义,续写悲剧的开端。因为没有意义的行为本身就是无聊的,打发时间的。这些道理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懂的,从哪儿学来的。不过,说了这么多,说到底我还是和坐在电脑桌前那些没有出息的人一样,没有电脑或者手机,后半夜是很难度过的。哎!不想了,还是老老实实的看是哪里出现了问题。没出息的人说没出息的人,可真是不应该。
检查来检查去,主线,路由器和猫都没有问题。看来我真是小看了这庄事情,它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
我一筹莫展,无从下手。如果今天解决不了这个问题,真是丢人要丢大发了。在别人面前倒无所谓,可是在这么貌美如花的小甜心面前,我可真不想丢这个人。
无意间,我从电脑桌的下方看见了一根破裂的网线,便走了过去,低下身子,仔细瞧了瞧。不过,这根不是主线,但却和主线一样重要。它是连接在主机箱和路由器之间的一根线,如果它断裂了,电脑一样会断网。
“找到问题所在了?”她喜出望外的说,似乎确信无疑我一定是找到问题出现在哪里了。
“找到了。”
“是什么原因?”
“这根网线断了;是路由器和你主机箱的那根线,所以你的电脑才会连不上网的。”我突然变的和柯南一样说话有了相当大的底气。
“这根线怎么会断的呢,”她嘟嘟囔囔的说,“没人碰过那里的呀!”
“好像是被什么东西给咬断的。”我看着网线上的牙印说。
“家里都是水泥地,不会有老鼠的呀!况且老鼠也咬不动这么粗的网线啊!”说完这句话,她转动着眼珠,似乎想起了什么。然后提着家伙一个真空的黑色大锤子就出了门去。我跟着她,看她这样怒气冲冲的提着锤子,究竟要去揍何方圣神。
我跟着她进了另外一个房间;从房间的大概布置,以及里面所放置的东西,便可以确定这是一个家用货物储存室;里面靠窗户的角落里放着两坛已经腌制很久了的酸菜,它们似乎都有了异味。紧靠在旁边的是一堆摆放整齐的大白菜,大概有二十个之多。什么南瓜,土豆,早已风干的豆角里面摆放的到处都是。我想,这些农作物,都是出自她们家楼下的那块菜园子。不然,明明知道自己家就那么几张嘴,还买这些足够十来口人吃的东西,这样的人我看世上是没有几个的!我想她们这一家子人应该很少与人来往,要么就是铁公鸡一毛不拔。宁肯吃不完的东西坏了,也不愿慷慨大放的赠与别人,好拉近邻里之间的关系。
那个气急败坏的房东大小姐双手叉腰,这时正在怒目望着一只拴在货架旁边的哈士奇。那哈士奇耸拉着脑袋,不敢直视它主人的眼睛,只是一个劲的浑身打哆嗦。看到这情形我才转过弯来,原来咬断网线的罪魁祸首就是这货!不过它也算不打自招,明眼人一下就可以瞧出来,它那做贼心虚的样,早就把它卖的一干二净了。
我自认为那个温柔贤淑的姑娘,这时竟像是换了一个人一样。她一边轮着锤子打那个哈士奇,一边嘴里还嚷着一些难以入耳的脏话。那狗狗蹦来蹦去,甚至都有点想从墙上挖个缝钻进去的意思。可是无论它怎样折腾也无济于事,铁链的束缚,让它注定了要挨这一顿揍。
可以直言不讳的讲,那狗狗的叫声是我这辈子听过最凄惨的了。莫名的我倒有点同情它了———破坏是它的天性,我们不应该和它的天性较真。人也有天性。就如同大多数男人都喜欢漂亮的女人一样,这也是天性。可是这种天性在别人不理解你的情况下,那你就是犯错,就要接受斥责,或是更加严厉的惩罚————不仅仅只是皮外伤,让你受点内伤也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