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四章忽然之间(5)(1 / 2)黄叶子呀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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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到第49家公司的时候,我真想放弃。我爸安慰我,问我打不打算考个研。我没这个打算,只能继续找工作。岚岚已经到公司上了半个月的班,工资虽然低,但做服装设计的福利很好。她准备在这个月底,搬离琪琪哪儿,和同事租在一起。

我也不好意思在住下去,琪琪大大咧咧说不在乎,还推荐我去她爸的公司上班,我拒绝了她的好意,我安慰自己,工作嘛会有的。

安锦程给我打过好多电话,叫我再找不到工作,就去他哪儿,他把小厨房分我一间。我知道他的好意,我一点儿也不想垂头丧气,偌大个上海,总有一份工作需要我。

终于,面试到第51家公司,我被录用了。我一时开心到语塞,拿着电话给琪琪报喜,却半天吐不出一个字。

“刈戈,你别急,你慢慢说,是不是被录用啦。”

我举着电话,站在大厦门口,兴奋对着电话说:“嗯,嗯,嗯。”

从英国回来,还没见过瑾远。工作终于有了着落,我打算去给他分享喜悦。我一路走着过去,还不算远,找工作之后,更明白“粒粒皆辛苦”的含义。

我到他宿舍楼下,给他打电话,他告诉我他在实验室,我看了看时间,今天是周五,时间还早,我能等会儿他。我正要坐在椅子上,就看他一路小跑过来,连手套都还没摘。我还没来的及开口,他拉着我就跑,“瑾远,你要带我去哪儿啊?”

“去了你就知道。”

我跟着他一路跑到实验室,他给我套上白大褂,戴上手套,站在试验桌旁。站在桌旁的还有一个女孩,瑾远说他叫林子茵,她礼貌的对我微笑,“你好,我叫林子茵。”林子茵?瑾远喜欢的女孩吗?

我礼貌的回应她,“我叫刈戈。”

“我知道,瑾远经常提起你。”

我一脸不满的望着瑾远,他肯定说了我不少的坏话。

林子茵给人的第一印象很好,大家闺秀的感觉,皮肤很白,长相属于甜美型,连我看了都有想要保护她的冲动,难怪,瑾远会喜欢她。我问她知道林徽因吗?她告诉我她的名字就是从林徽因变化而来的,她的父亲是复旦大学语言学院的教授,很喜欢林徽因,所以给她取名林子茵。她说她随妈妈,一点儿也没遗传到爸爸的文艺细胞。

瑾远熟练的拿着手术刀,林子茵掀开白布,里面是一具尸体,被福尔马林泡的有些臃肿。我好奇的走进了些看,林子茵睁着大眼睛看着我,惊讶的说:“你,不害怕吗?”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害怕,人都会死掉,我想伸手去触摸,瑾远制止了我,“嗯?没什么好怕的啊!”

瑾远拿着手术刀对尸体进行解剖,林子茵和他配合的很好,我突然觉得他们俩很配,我站在一旁,眼睛不眨的看完整个解剖过程。

解剖完林子茵记下来所有部位的确切位置,我好奇的问瑾远:“你不用记吗?”

“刈戈,有种东西叫大脑。”他鄙视我说道。

做完实验天已经黑了,我困的要死,也饿的要死。我有些不好意思打扰他两的二人世界,我想先走,瑾远摁住我,“还没吃饭呢,你要去哪儿?”

“我就回去了吧,饭改天再吃,困得要死。”我打了个哈欠对他说。

林子茵背上包说道:“我就回去啦,你们俩去吃,我爸妈还等着我呢。”

我心想不是因为我吧,她一定误会了什么,我正要开口解释,瑾远说道:“嗯,注意安全。”

我瞅着瑾远,他也太不懂事儿了吧,既然叫女孩子自己回去,我忙拉着她的手说道:“一起吃吧,这样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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