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万两白银,的确有诱惑力。
对他而言,其实又不算什么,走了一辈子的沙漠,他早已经赚的钵满盆满。
为权吗?
看惯了生死的他,实在不喜欢勾心斗角的权利。
究竟为什么?
老向导第一次看到了那扇通往地狱的大门。
微微睁开眼,透过擀毡的胡须,老向导的目光落在蜷缩在白骆驼前瘦小的姬宸曦身上。
或者就是为了这个小子吧,谁让自己答应他娘要照顾他呢。
姬宸曦,十一皇子,十四岁,据说是皇上和一个军妓所生,因为生母身份低贱,又是皇上酒后失德的劣证,所以,皇上,并不喜欢这个儿子,甚至是讨厌他的。
没有皇上的宠爱,没有亲生母亲的疼惜,他在皇宫的日子可想而知,非但皇子公主们欺负他,就是稍稍有点身份的太监宫女都可以随便使唤他。
这不,太子西行寻找圣女,特地带上他解闷儿,当然,还有一个最重要的不能说的理由——奉父命遗弃姬宸曦,任他自生自灭。
姬宸曦抱着他唯一的朋友——长毛狗蜷缩在骆驼后,趁其他人不注意,将最后一滴水喂了他的朋友。
忽然,长毛狗一阵狂吠,眼睛惊恐地看向远方。
姬重华正在烦躁要不要杀骆驼,听见狗吠,不由大怒,疾步冲过去,拎起长毛狗就要摔。
姬宸曦抱住太子的腿,苦苦哀求:“求求您,不要杀它,不要杀它!”
这是姬宸曦第一次哭,为一只狗。
姬重华的眼底掠过一丝玩味:“我不杀它,喝你的血吃你的肉?”
不过是一句玩笑话。
谁也没有想到,姬宸曦竟抽出腰刀,在小胳膊上划下一刀!
没有片刻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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