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百三十五章走出来的团队(1 / 2)佛前献花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距离第二次开门的时间只有大约一分钟的时间。,

李军本以为在开门之前的这段时间内应当会平安无事,虽然这栋砖瓦旧房里处处透露出诡异的气息,可只要鬼画没有入侵到这里来,那么安全是可以得到保障的。

万万没想到,稍微一松懈,这几个队友却开始制造麻烦了。

看着之前悬挂在房梁的尸体此刻掉落到地面,李军的心提了起来。

散落在地的绳子,他是有印象的,虽然仅仅只是一根老旧的草绳,可这也是一只鬼,一旦复苏就会立刻开始无差别杀人,以前被杨间压制没有闹出大问题,可是次基地鬼差**爆发之后杨间把鬼绳遗失了。

但让他更为在意的是地的那具散发出浓郁尸臭的尸体。

这具尸体不知道已经死去了多久,身份信息一切都不明,疑是一只未知的鬼。

不,这就是一只鬼。

只有鬼才能让鬼绳到现在都保持平静。

之前绳子和尸体应该是处于一种绝对平衡的状态,两只鬼互相限制都不能自由的活动。

可是现在柳三竟亲手打破了这种平衡。

“还有四十秒。”李军脸色阴沉,语气略带恼怒。

现在指责也没用,阿红已经点燃了鬼烛,撑过这最后一段时间应该不难,就算是这栋房子里的两只鬼一起活动,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杀死自己这些人。

他生气是因为这几个队友不听命令,胡乱行动,给整个团队带来了巨大的潜在危险。

如果换做是以前,李军都想亲手毙了这个柳三。

“我知道,时间一到立刻按计划行动,放心,我不会给大家添麻烦的。”柳三蜡黄而又病态的脸露出一丝疑虑。

他的目光停留在了地这具尸体。

“王教授的猜想略显疯狂,只是都到这份了也只有试一试了冒一冒风险也值得,反正失败了也不损失什么。”柳三心中暗道。

他并不是那种喜欢疯狂作死的人,只是王小明那边开出的筹码略显动心,再加支援了一根鬼烛。

所以这一分钟值得去等待。

此刻。

阿红手中那根红色的蜡烛迅速的燃烧着,火光在阴冷的大堂里摇曳着,时间此刻仿佛被放慢了一样,每一秒都显得那么漫长。

虽然只是最后的几十秒,但是所有人心中都很清楚,一旦异变发生,鬼开始杀人,谁都没有百分百的把握挺过去。

并且还有鬼画这个变数。

时间来到了最后的二十秒。

就在这一刻阴冷的大堂里开始起了变化。

老旧发黑的墙壁这个时候竟开始呈现了灰蒙蒙的颜色,周围的黑暗如同墙皮一样一点点的剥落了下来,大门外的世界好像是下起了雨,无数纸灰飘荡着,并且有向这里蔓延过来的趋势。,

而随着光线的变化,众人疑是惊恐的发现,他们所站的这大堂里的泥土地面隐约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画框。

凹凸不平的地面犹如一位老者脸的皱纹,勾勒出一张骇然的脸庞。

不仅如此,躺在那里原本一动不动的尸体这个时候竟开始微微的蠕动起来。

“呼!”

阿红手中的鬼烛燃烧的更加剧烈了,速度比之前开还要快,按照这种情况这一根鬼烛支撑三分钟都困难。

鬼虽未袭击众人,可这种种迹象表明,一旦鬼烛熄灭,而他们又不能顺利的通过门离开这里的话,被团灭的可能性绝对高达百分之百。

连鬼差的鬼域都抵挡不了鬼画的入侵,更别说驭鬼者了。

“还有十秒。”李军声音依然冷静,没有任何的惊慌。

地面的尸体蠕动的频率越来越大了,犹如了发条的机器开始运作了起来。

“走吧。”柳三目光从这尸体收了回来。

看来结果并不如王教授想象的那样顺利。

阿红手中的鬼烛已经燃烧了过半,她一言不发,只是脸的样子越来越和她本人不像了,隐约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为了确保能活下来,她必须动用自身鬼的能力。

门,不确定因素太大了。

此刻,李军也已经管不了太多了,他已经来到了那扇几乎腐坏的木门前,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样东西。

那是一件斑驳红漆的把手。

这是某扇门的配件。

想要在正确的时间打开正确的门是需要某个媒介的,李军手中的这门把手就是总部那扇门拆下来的。

平时呆在身并没有什么危害,只是每次开门的时候要特别注意,一旦不小心就会误入鬼门后的世界,至于误入之后能否活下来出来,那就得看运气了。

李军用这门把手放在了门,然后死死的盯着手表的时间。

当第二次约定的开门的时间准确的来到了最后一秒钟的时候,他才毫不犹豫的推开了门。

门被打开之后诡异的一幕发生了。

门后不是这老旧砖瓦房内的情景,而是一片如迷雾一般的黑暗。

“成功了?”李军有些惊疑不定。

他第一次使用这东西,并不太理解眼前的这种情况,但是经验告诉他这应该是连同了某个地方,至于是不是能按照计划那样回到总部他也不知道。

毕竟这些诡异之物都具备很大的不确定性,但至少总比困死在这里要来的强。

“快,都跟我一起离开这里,门已经打开了。”

李军没有先急着走,可是回头快速的催促众人。

苏凡看看手中的手机,手机昏暗的屏幕有一个小人,在那小人的前面同样出现了一扇门,门口发出光亮,似乎预示着逃离的出口。

当即,他没有任何的犹豫走进了门内。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