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九章(2 / 2)乌鸦脚爪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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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时活了十一年,第一次知道狗也有身份证。

每次给它穿完衣服,牵它去遛弯。

它那趾高气扬嘚瑟其他懵逼土狗的样子,把我都看的一愣一愣的。

后面它不用牵绳也知道回家。

过了两个冬天,在我们这长腿的凳子不吃,有翅膀苍蝇不吃的地方。

冬天的街上就根本看不见一只流浪狗,你懂我意思不。

它这样天天去跑都能活到每天准时回家。

我妈说这狗特别聪明,根本不用担心它给别人抓来吃掉。

后面它死了。

生了两胎的小狗,都是流产。

它死在高速公路上,那地方我看去就见一地碾平的白毛,染上一片片红色,依稀看见一条狗腿。

我妈两天没见到它,看见高速公路。

眼红红的说可惜了。

我爸妈不喜欢给狗取名字,他们养狗是为了看家。

狗也知道自己责任,他们对衣食足而知感恩。

我爸妈他们最怕和这些畜生一起生活久了,会有感情。

但不可能把它当成人,亲人这么重要的对待,它只是狗。

所以到时不得不丢弃,自己会难过。

就这样我们家养了很多狗,养的很随便。

得病死的,给毒的,给偷的,不知道给偷给杀的,很多。

16年,家里来只金毛。

纯种金毛,原主人是开工厂的老板。

厂倒闭了,狗就送给我爸了,顺便送了袋狗粮。

我辍学回家见着它吓一跳。

见它这么大只,跟土狗玩惯的我,第一时间怕它咬我。

这傻子却摇着尾巴走过来舔我。

它对陌生人没有一点恶意和害怕。

只有阳光。

它咧着大嘴对我笑着摇尾巴。

我摸了摸它脑袋

“从来没见过你这么傻的狗。”

我对它说。

我爸是个很喜新厌旧的人。

开始会很照顾它,惊叫它金毛,然后给外人炫耀,说这狗市场卖至少两三万,靠它外表获得外人赞叹有这么好的纯种狗就特别开心。

我可就觉得这狗傻。

纯种狗好傻。

它不像土狗一样,我端碗在门口蹲着吃饭。

土狗会小心翼翼看着我,慢慢挪到站在我面前可爱的吧咋大眼睛,看着我碗里的肉,然后一动不动,故意伸出舌头舔口水。

它就看着我,不敢对进食的主人太靠近。

等我夹起肉给它,它伸头想吃又缩回去。

等我放地上,才会去吃。

它怕弄脏我筷子,我放手里,也会慢慢咬起,怕牙齿划伤我的手。

而金毛这孙子,我还没蹲下。

它能飞过来,一口咬向我碗里的肉。

给它洗澡,它以为我跟它玩,把狗链绕我身上几圈,看见水管的水就跑过去咬水。

不喜欢被人牵,它会跳起来把绳子咬住抢走,自己给自己遛弯。

横冲直撞,对房东的散养鸡追了一下午。

又挑食。

当我爸不太喜欢这个傻大个,吃的又多,又不听命令,老是咬断链子乱跑,天天见个蝴蝶都会狂吠。

我爸把它栓在仓库的废厕所里。

里面阴暗潮湿,它在那生活了一年。

从刚来我家时候,一身油亮金黄的毛发,到后来一身虱子球结,毛发灰暗散发恶臭。

它从干净的狗屋和草坪随便玩耍,到后来只有一条狗链的活动范围,每天睡在自己屎尿中。

每天准时的狗粮和罐头,到看心情才从猪脚饭店提来的涝水桶充饥。

我那一年的时间一直在写小说和堕落。

我写的丧心病狂,拼命写。

但依旧惨不忍睹,终究还是个玩弄极差文笔的废人。

我不承认自己是这样,我不是个连小白文都不会写的,还以为自己才华横溢的井底之蛙。

自傲到辍学想年少有为,狂妄到看不起同龄人,教师,父母,和所有人。

认为都不配看懂我写的东西。

但依稀清楚自己确实毫无才华,却死不承认。

一半痛苦后悔,掩埋起来。

一半继续催眠自己注定一鸣惊人,竖起旗帜。

只是因为我不甘,我不想对自己的选择感到后悔。

浑浑噩噩像个行尸走肉。

按我爸意思是不人不鬼不生不死

有天黄昏我醒来。

我满头昏迷不醒,听到一声狗叫。

阿汪!阿汪!

我听到熟悉的声音往没有灯光的地方走去。

那下坡满是泥土,几天没洗澡的我差点摔倒,越滚越快。

那里面的声音似乎听到有人来了。

撕拉刺啦,一阵铁链扭曲的声音。

阿汪!阿汪!阿汪!

它在里面拼命叫。

那铁链的吱呀声越来越响。

我走向最底层。

那片满是黑暗堆满纸皮的破烂棚房外。

噗呲,链子断了。

一段铁链滚动的声音。

那暗黄的身影刚好冲出来,我也正好停下。

我两只人眼和它两只狗眼

四目相对

我莫名跑起来

它莫名跑起来

飞奔中,我抱住它。

它撒欢的跳着。

这一年的遭遇,它没有一点怨恨。

没有憎恶世界为什么这样对待自己。

没有因为我不照顾它,愤怒冲过来把我咬的撕碎。

没有活在无比痛苦不堪的牢笼里而哀抑死去。

没有

只有阳光

它眼睛里从来只有阳光

然后它一直往我身上跳,跳的我有些烦了。

一脚就给它踹老实。

“妈!!”

我大喊。

“这扑母金毛,把链子弄断跑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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