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十九章(1 / 2)乌鸦脚爪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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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辈子最害怕看见朋友留给自己的背影离去。

我很清楚知道这辈子都不会见到他们了。

记忆里只留下他们的背影,在脑海的某个角落,无声却不能埋没,一直存在,在某个时间段就刺激你想起。

你们相信男女之间有友情吗?

我相信。

人们说盛夏阳光刺眼却明媚,像青涩年轻时接受的疼痛,等长成疤痕。

我还是还是忘不掉,哪怕淡去。

2012年,家里来了一个深圳的伯伯。

那是个炎热的天气,燥热透过铁皮搭成的棚房传下来。

刚小学毕业的我,从冰箱里拿出我爸骑摩托车买回来的巧克力冰棍,躲在阴凉的后门下乘凉。

和我家的狗一起躺在冰凉光滑的水泥地上,它四肢朝天呼呼大睡,我吃着冰棍,呼出口中的冰气,仰望着铁皮上的细孔投射进来的阳光。

那时家里生意虽然不如之前,但还是不太差。

我爸认识了一个人,一个住在深圳的老乡。

我叫他光伯。

他很不干净,在那时我还小就知道。

很像电视里的黑社会。

一起出去吃饭,他喝醉酒会把菜里的蟹壳和蛤蜊扔向旁边洗碗的年轻人。

那个年轻人一脸咬牙切齿,饭店的老板娘却站在旁边叫他忍让。

光伯还是不停,把吃完的垃圾扔在他身上,一直没停过。

餐桌上一片奇怪的安静,我爸还在跟朋友吹牛逼,光伯老婆夹菜给孩子吃,我妈也是叫我多吃菜,别把眼睛看向那边。

只因为那个年轻人,他端菜放我们桌上时候不够轻,光伯呵斥他没教养。

那个年轻人冷眼看了他一下离开。

然后光伯就要搞他,光伯知道这年轻人没能力敢怎么样。

因为年轻人没钱。

因为光伯有钱。

光伯就是这样的人。

他有次醉醺醺问我的弹弓哪里来的啊。

我一脸疑惑大人为什么也要弹弓。

他说他也要买一只,然后改装成能打碎别人车玻璃的。

我爸听到这连忙拉开他,叫我去别处玩。

光伯不开心弄开我爸的手。

“这有什么?!”

我离开时听到光伯说。

“走走,继续喝酒。”

我爸还是搭回他肩膀拉他喝酒。

后来光伯送了只北京犬给我们,因为他家多了个孩子,怕狗有病传染给孩子。

那年我十二岁,懵懂的我对爱情唯有的就是班里那个动不动就在全校师生面前念演讲稿,校运会表演单人舞蹈惊艳全场,成绩班里跟天才比拼的女孩儿。

那种老师喜欢,家长和同学都喜欢的女生。

我想看见她,想成为跟她一样的人,让大家都羡慕的人。而不是一个保安。

虽然当保安确实爽的一批。

在我小学毕业,身体还没发育,排队还是站前面最矮的男孩。

暑假的我舔着冰棍跟狗一起躺在地上,听到车声。

光伯开着那架丰田,那时我还不明白是什么车。

只记得车侧面有个皇冠,我懵懂但还是懂这是豪车。

这次他下车,带着他女儿。

光伯长的不怎么样,跟个蛤蟆一样。

他女儿也不怎么样,但不磕碜。

她下车跟光伯一样有那种蔑视所有人的样子,更别说在废品回收站下车时候的样子了。

那脸跟死了妈一样。

她跟我一样大,嘴角有颗明显的黑痣。

一身耐克以纯的名牌,鞋子也炫到爆炸。

嘴巴总是嗤声,认识她开始就没怎么正眼看过我。

脾气总是跟告诉别人,她不好惹一样。

偏偏她根本不关心别人怎么看她,因为她叼毛家里有钱。

“过来!!”

光伯下车发现后面的女儿一脸嫌弃站在车旁,不肯靠近。

他暴吼了她一声。

那女生却压抑住脾气,慢慢听话走来。

当我第一眼看到她,看到她那个嘴角边的痣就觉得她不好惹。

跟功夫里的那个包租婆一样。

但一物降一物,她在她爸面前安静听话。

睡我旁边的狗看见她来,立刻摇尾巴飞去她旁边。

女孩惊奇看见许久没见的宠物,呼喊它名字摸着它头。

“波波,你怎么样了。你都多久没洗澡了?”

她那时笑着的样子,才像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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