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荡那群地精没有花费孟庆太多时间,对于被杀一部分就躲入地下不现身的地精,孟庆甚至懒得进入复杂的地下甬道找寻它们,一把冒着浓烟的火就将其全都熏了出来。
虽然大部分地精都吃素,但不要以为它们就是无害的,这只不过因为它们的实力只能吃素而已,一旦能杀死猎物,它们会变得和野兽无异,茹毛饮血。
地精单体实力要比哥布林还弱小,也没有掌握火焰,仍然对火焰畏惧。
之所以到现在还活得好好的,经常挖洞算是最关键的。
生活在地下的地精们有洞穴保护见势不对就躲起来,加上比哥布林还能生经常一胎三五个,无怪它们会被人类视为三大最可恶的魔物之一。
这群地精和孟庆想象中掌握科技力量,能够制造出精密机械、火药乃至火枪与飞艇的地精差远了。
他对此既失望又庆幸,失望的是可能地精真的没有掌握他知晓的那种能力。
庆幸的也是地精没有掌握远超这个世界平均太多的文明,不然地精也会成为这方世界的霸主存在。
未来的路到底在何方,孟庆无法做出真正的判断。
他来到这个世界的时间还是太短了,对这个世界的了解也是少之又少。
哪怕是距离不过几十里的近邻人类世界都还没能目睹过。
好在他终于踏出了第一步,开始尝试离开丛林用眼去看用耳去听,以自身的所见所闻加快对这个世界的了解。
时间到了正午,距离丛林边缘已经非常接近了。
在一个小水塘边孟庆下令队伍停止前进,所有哥布林都是卸下行囊开始休息进食或喝水,连续的林间行进对体力的消耗是巨大的,哥布林从来不以耐力见长。
“最多再走一公里就要走出丛林了,是这么大摇大摆的走出去呢,还是等到夜幕降临,趁着夜色悄然前进呢?”
孟庆背倚一颗大树休息,他的体力消耗也不小,但在开始纳月光之力入体后,他的身体已经进入了改造之中。
月光之力存储在髓中,带来的改变是一系列的,孟庆可以察觉到,他的气血正变得越来越旺盛,尤其是沐浴在月光下的时候。
不仅如此,髓的壮大也让孟庆每时每刻都感觉皮肤紧绷绷的,一觉醒来这种感觉最强烈。
就如同当初还是人类青少年时快速成长期一般,一个学期能窜半头高,现如今的他就处于这种状态。
哥布林之身、人类之魂、精灵之貌、猫妖之髓的混血哥布林,第一次走出丛林进入人类世界到底会发生怎样的故事呢?恐怕只有命运女神才能知晓。
“决定了,休息够了就走,既然选择走出丛林就没有必要退缩,此行不为劫掠也不为杀戮,但若是谁觉得哥布林可欺,那也别怪风羽箭无情!
此行,目标是为报同部落族被屠杀一仇!”
只是犹豫片刻,孟庆就做出决定。
他唤来十夫长,道出接下来的安排,正在休息的哥布林也是在之后得知了孟庆的吩咐,议论声此起彼伏的响起,哥布林们表现不一,有的兴奋,有的忐忑。
此行能从孟庆带出来的一百一十名哥布林中,筛选出真正的精锐,这些精锐也将是孟庆日后的班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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