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家伙这段时间越发嚣张了,以前可老实的从来不敢在王都纵马狂飙,现在成群结队的比试较量,前天听说就有人被马踩死的,据说脑袋都开花了也没个下文。”
“嘘,还是离远点吧,这样的贵族子弟,不是咱们能招惹起的。”
街边的路人中有许多骑士,来王都比较早的人都知道近段时间王都的变化,对此虽然心焦但也无能为力,毕竟这种局面下,除非王国的主人鲜花女王现身才能改变这一切,否则任何人都是没办法将局面拨回正轨的。
孟庆与兰雅早早的让出位置,他并不想在刚来王都就惹出来事端,毕竟他对王都的了解几近于无,这可是那位鲜花女王的地盘,他孟庆可得保持小心谨慎的态度才是。
并没有戏剧性的一幕出现,策马狂奔的一众人马离孟庆与兰雅老远就是狂飙而过,没有因为孟庆的注视而放缓速度,也没有因为兰雅的存在而被吸引。
书里写的主角每到一个地方就必然会挑起争端,那只不过是笔者在故意为之罢了,或者主角太不成熟反派太过无聊,不然走在街上只要没有冲突,谁会对路旁的背景人物多看哪怕一眼呢?
一直到一众骑士狂飙远去且人马溅起的烟尘消退,街道才恢复原本的模样,不过这一所见让孟庆对鲜花王国的王都有了新的认识,这些类似于他原本所在时空飙车党的存在,让孟庆知道鲜花王国的王都并不太平。
“一群蒙先祖荫泽的家伙。”
兰雅一直以来对贵族的态度都不怎么样,当初的那位野蔷薇男爵之侄子就不招兰雅待见,她出身平民家庭,从小就承受了普通平民儿女没有承受的苦难,对高高在上的贵族难有好感,在她看来贵族都是一群蒙先祖荫泽的存在,除了其中的少数,其余的所有全部杀掉对这个世界的影响也不会多大,好处远远多于坏处。
“跑呗,人家骑着马还能不让他跑么,反正别折了马蹄摔断胳膊腿和脖子啥的就尽管跑。”
孟庆耸耸肩,他在地球上看到飙车党的时候也是冷眼旁观,内心吐槽这群人迟早会有一天死在自己的冲动上,来到异界也没改变他的这一想法,任何出格的行为都有可能遭来必然的命运,有获得必然要付出代价,只是或早或晚而已,哪怕这一辈子都没能得到报应,但迟早会让后代偿还。
“走吧,看一看华灯初上的王都夜景,还有咱们真得找一个地方先住下再说。”
路旁开始有萤石灯的光亮出现,价值不菲的萤石灯在王都街道两旁到处都是,而且灯架与萤石的大小都是非常相似的,一看就是统一放置的,能有这样手笔的唯有王室这样的存在。
走走停停,在夜幕已经降临好一会后,兰雅才在来到王都遇到三五处旅馆后,确定了要留宿的旅馆。
这处旅馆的住宿费相对低一些,但一个晚上也需要四枚银币,代价就是环境要比第一家差一些,总体上相差不会太多,毕竟这里都是王都,都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两侧。
“你可算选好了,我迫不及待的想下马了。”
两人自然选择的是双人间,不过晚上是不是分开睡那就另当别论了。
在来到王都之前的两人,在野外过夜的时候那可真的是天为被地为床好不狂野。
来到王都后自然不能这么做,不过有和在野外不同的环境,肯定会有不同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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