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马克西米,打起精神来,想想你即将要发达的日子,你不应该感到兴奋吗!”
一辆马车在崎岖的山路上颠簸行驶,出了家赶马的马夫外,车上还坐着三个人。
他们虽然出身不同,命运不同,但他们有着同样破旧的衣服,和脏兮兮满是灰尘的面孔。
许久未清洗导致皮肤泛出淡淡红色血丝,再加上长时间暴露在寒风下,那皮肤简直如同树皮般粗躁。
被称为马克西米的男性看起来有些低迷,似乎是因为昨夜没有睡好,黑色的眼圈像是浣熊,因此并未理会对方。
“喂!”那人扭头对着另外一个人说道,“说点什么吧......嗯......”
他迟疑了一会,再次上下打量了一番这个包裹的严严实实的神秘人。
他敢确定这个人绝对不是为了保暖,而且他夹克的右袖子明显是缝补上去的,与其他部位的材料不同。
而且他能明显的闻到这位神秘人的身上散发出淡淡的清香,他说不出那是什么味道。
“该死,我该叫你什么,雇佣兵?游侠?还是别的什么,我该叫你现帅气的先生,还是美丽的小姐。天呐你们两个随便哪个说点话吧,或者伟大的马夫先生,您......”
“朋友。”
马夫打断了他,这个人自言自语了一路,甚至比酒馆,妓院,聚会上的吟游诗人还能说。
“我建议你闭上你的嘴巴!罗伯特对吗?我忠心地警告你,祖玛的温度比你想象的要低的多,寒风会像蛇一般钻进你的喉咙,狠狠的撕咬你的胃,让你整天都只能在床上或在地上打滚。”
罗伯特闻言向下咽了口唾液,将嘴巴抿成一条缝,可他的眼睛依旧在打量那位神秘人,仿佛他一直盯着看就能将厚重的衣服看穿一样。
那神秘人依旧没有理会他,伸手将围脖又向上提了提。
“真无趣。”罗伯特喃喃道。
太阳挂在天空中一直跟随马车前进,终于在它泛出红金色的光芒时,马车停在了一座繁荣的城市门口。
“七枚银币,谢谢各位阁下。”马夫恭敬的微微一笑,对三人伸出手。
“原谅我要这么多,你们也知道,祖玛很少有人会乘坐马车回到四分五裂的巴泽,这里就像是某种意义上的天堂不是吗,因此我要在这里等候数天,甚至会单独返程。”
马夫无奈的说道。
“这地方可真冷啊,是不是马克西米,是不是神秘的先生。”
“喂。”马克西米疲倦的说道,“你熟悉这里,赶紧找个你觉得最好的酒馆吧,我需要休息。”
“当然,当然,不知道这位先生是否兴趣与我同行呢?”
那神秘人点了点头,发出了低沉的嗓音,让人无法判断他的年龄。
“真不错,你是个男人。现在好了,我有两位保镖,我甚至比大部分吟游诗人还要有面子。就像马夫所说,我的梦想其实一直想当个歌手,可我没有金钱去购买昂贵的琴或者笛子。”
三人将银币放在马夫深处的手中,后者开心的数着那些银币,并拍了拍他的马儿。
罗伯特走在二人前方,似乎在他嘴里说出来的话题永远不会结束,一个接一个,这与他身后两位沉默不语的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神秘人用他那灰色的双眸扫视着附近,这是他第一次来这里。
祖玛不属于人类,当然,他也不属于其他种族的管辖范围。
“欢迎来到诺恩之都,我的两位朋友,我简直爱死这里了。”罗伯特转了个身,地上的积雪让他打了个踉跄险些摔倒。
“那该死的酒馆在哪?我快撑不住了。”
“马克西米,原谅我冒昧的问一句,你为何这么困?”
“因为那该死的半精灵,她简直是我见过最美的生物,我不惜牺牲了我宝贵的睡眠时间。”
说罢,马克西米连上竟然漏出了一丝痴汉的微笑,就连回想起都会意犹未尽。
罗伯特沉默半晌,这让他想起一个人,随后他疑问道:“那你为何抛弃她来到祖马,我想这里大部分的半精灵,甚至四分之一精灵,都不会让你碰她们半根手指,她们高傲自洁,天呐,就像传说中的仙女一般。”
“当然是为了生活,罗伯特,你认识我这么久了,也知道我是一位冒险家,我喜欢的是追求未知的刺激,我不可能在一座城市居住那么久,哎呀,赶紧找住处吧,我没有力气跟你废话了。”
罗伯特歪嘴笑了笑,四处观望一下来证明自己没有走错路线。
自从“金冠”王亨利一世坐在王位后,所有地区接二连三的出现变更。
就像是巫师和炼金术士像坩锅内放置无数的材料所发生的连锁反应一般。
巴泽王国大多数的省会和区域都脱离,自立为王,因为亨利的暴行实在让他们无法忍受。
所有平民都在盼望有人出手杀掉这位该死的病态国王,但实际上没人敢这么做,也无法做。
胆小的亨利强化了众神殿,在防御方面固若金汤,就连一只飞虫都飞不进去,因为他认为有些巫师是可以变换身形的。
“我们到了。”
在三人面前的,是一家极为普通的酒馆,一进门便能闻到刺鼻的咸鱼味。
两个大酒桶搭上一片木板代替了桌前的板凳,再看顾客的穿着打扮,显然这里的消费水平并没有那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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