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一章:新店选址(2 / 2)逐阳浅海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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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番茄炒蛋店,赚钱就赚钱吧!

咱是要赔大钱的人,不在乎这一个赚钱的小破店了。

现在的他,要做的是找新的地方租房经营,比继续操心怎么让番茄炒蛋店赔钱来的更有效。

与其如此,不如全权交给刘亮,自己倒也省心了。

离开了番茄炒蛋的小店后,王多余骑着他的小毛驴电动车,在市区内悠闲转悠着。

在他看来,中小型饭店的选址上,一定要在市中心……没有其它原因,就是因为贵!

房租高昂,转让费高昂。

市中心也分好地段和坏地段的。

比如一片居民区,在小区的出入口处,那里的地方就是绝佳的好地方,因为住户出门就能吃到饭,省事便捷。

但这种好地方,万然是不能选的!

一定要选偏的。

就是从小区出来后,又拐了俩弯最好贴近死胡同的那种。

别看跟小区出入口只有两百米距离,但往往就这两百米,就起到了绝顶关键的作用!

为了寻找地方,王多余足足转了三天,终于锁定了两个比较合适的地方。

什么?两个地方就找了足足三天?

废话……任务赔钱时间是两个月,我耽搁越多时间就是耽搁越多金钱啊。

要不是系统有限制,我巴不得拖上一个月再找。

王多余锁定的这两家店,一个是做牛肉汤菜馆,另一个是做川菜馆的。

他们的地理位置全都符合王多余的预期,是小区拐俩弯贴近死胡同的那种。

唯独不同的是,第一家饭店周围的门面店,开的也全是饭店,店铺前都还有比较宽阔空余的停车位,转让费和租金加起来大概要二十万。

另外一家周围几乎没有饭店,店铺前压根没有所谓的停车位,周围全是一些二手地产中介公司、小型教育公司之类的。当然,它的转让费和租金也便宜不少,只需十六万就能拿下。

在经过了几番的权衡利弊后,王多余决定……租赁后者!

是因为贪图便宜,十六万比二十万低吗?

当然不!

王多余巴不得多掏点钱呢。

作为一名忠实的,有阅历经历的年轻人,王多余深知一个严肃的问题。

普通人吃饭,有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

很多人吃饭是有选择困难症的,他并不知道自己喜欢吃什么,所以,他们会选择前往饭店扎堆的地方,哪怕这个地方距离他上班的地方有两三公里。

然后,他们会看着一个个饭店的招牌,最终随便选择一个看上眼的饭店吃饭。

为什么大多数的烧烤店聚集在某一个特定区域;

为什么服装店聚集在某个特定区域;

哪怕是五金店或卖摩托车卖车的,那都是成群扎堆聚集在某一个特定区域。

一个道理!

相反那些孤零零的饭店,生意才是最难做的!

别看现在省了四万块转让费,啧啧,只要店开起来,他孤零零的一家辣椒炒肉,稳妥妥的绝对赔钱啊。

说干就干。

王多余来到了这家川菜馆店里,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合同:“老板,你瞧下合同没问题的话,咱们这就签下我给你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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