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章 出路(1 / 2)刀一耕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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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天天吃肉可不容易。

不过母亲和小妹都知道这是关于未来的美好憧憬,就都微笑起来。

天天吃肉的日子,又有谁不想过呢?

一家人很是欢乐地吃完了早饭,周蔡氏要留下收拾下厨房碗筷之类,照例是周子和抱大盆子先走憧憬固然美好,但活儿还是要赶紧做的。

而且今天她们要洗的衣服还格外的多。

话说,翎州城的地理位置有些特殊,不但有一条灵江穿城而过,可供下游之间通航,对于方圆数百里这一大片区域来说,要想北长安,从翎州过,走翎州到长安的官道,也是最好走且距离最近的道路,因此翎州算是正经的通衢之地。

既是通衢之地,商贸当然就发达,来往客商极多,使得本地很多人都能从边边角角处也跟着吃一口饭光是像周蔡氏这样每天跑到各家客栈、货栈去“揽衣服”来洗,赚个辛苦钱的,在本城就有不少人。

恰逢春末夏初,在这个时间段,“桃花汛”的影响还在,灵江水位大涨,大船走得更顺畅,而偏偏北去长安的话,又正值雨水稀少的一段时间,最是适合赶路,因此这段时间,翎州城里最是摩肩擦踵,不止周家的日子最近比较好过,所有靠来往商贸吃饭的人家,都是忙得了不得。

眼看小妹周子和端着大盆出了门,母亲周蔡氏也是手脚麻利地没用多大会儿就收拾完了,到屋里背了大包袱就要出门,周昂颇觉有些局促。

这个时候,如果是原本的周昂,自然是应该回屋读书去了,但现在这个周昂却觉得,这么大一包袱衣服,似乎自己帮忙送到江边再回来比较合适。

但这个时候,周蔡氏却一点都没有要他帮忙的意思,别看她身躯瘦弱,那么大一包衣服,却是一下子就背起来,临走前还不忘回身叮嘱,“昂儿,你身体刚见好,不要太劳累了,多歇着,读书再要紧,也不争在这一日。”

说完也不等周昂答应,就急匆匆地推门走了。

周昂在堂屋门口站了一会儿,带着些心中的感慨,转身回到自己的房间。

床头的小小书案,摆着一摞线装书,而且无一例外都是手抄本,书案一角放着笔架、砚台,都是些普通货色。砚台有一截用了大半的墨锭,周昂拿起来闻了闻按照记忆里的情况,这是最普通最廉价的墨了。

不大好闻。

据说好的墨,闻着是香的,他的这一块儿,就隐隐有些酸臭味。

书案正中间,是一摞手稿。

拿起来看看,且不管这文章写得怎么样,至少每一篇每一页都写得端端正正,倒真是一笔好字十年苦读,得来非虚。

周昂辈子那时候,写毛笔字已经是很“艺术化”的一件事,如果没有什么家学渊源从小培养,单凭自己,尤其是等到工作了、认识到文化素养的重要并且心向往之了,再想从头开始练毛笔字,几乎就是一件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想了想,周昂拉开高脚胡椅坐下,取过一张裁好的纸,镇纸压住,按照记忆中的样子,很认真地给自己研了些墨,取过最喜欢的一杆笔,舔了些墨水,很认真地开始写字初初落笔,真的是哪儿哪儿都别扭,但写着写着,就越来越好看,越来越接近原来那个周昂的字体和笔迹。

身体的肌肉记忆,和大脑残留的记忆碎片,还是很有用的。

一张纸写完,周昂放下笔自己审视,觉得果然越写越好,开篇几个字是明显的“钢笔体”,丑的不行,但越往后就越好,而且写着也越来越放松。

看完了,墨迹也已经基本干了,他忽然把整张纸一团,丢进了废纸篓里。

然后起身站起来。

在房间里走两圈,他又重新坐回去,拉开椅子,铺好一张纸,开始写:

第一,找到那个能认出妖气的人,

第二,想办法赚钱,

写完了自己看看,又觉得全是废话。

于是又团一团,扔了。

事情是肯定首先要做这两个事情,但怎么做,怎么做到,却需要费些思量。

找人的事情要抓紧,但翎州城人口不少,又赶现在流动人口最多的时候,天知道记忆中的那个人是不是本地人,现在又在不在翎州城里。

只能用心点,一点一点的去找,甚至是……去碰。

记得那天在街碰到那人的时候,自己是去买纸的……对,崇光坊!

翎州城内三十六坊,其中崇光坊算是商业区,卖什么的都有,自己要找人,应该重点去那里多转转,多打听。

然后就是赚钱的事情,也必须提记事日程。

虽说是穿越过来的,但有着脑海里的那些记忆,要说完全把母亲当成母亲,他还多少觉得有些别扭,却真的是颇觉亲近的,而妹妹,更是跟真的妹妹也差不多了小丫头太可人疼了。

每天看着她们两个这么辛苦,又吃得那么差,周昂实在是一天都不想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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