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063?主播大神约(1 / 2)阿又与阿人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武尊。”王直喜欢用主播的昵称或者用户名来称呼对方,“合同您看一下,有不明白的地方,让小蔡秘书给你解释。”

“那就解释看看。”项欢收回了看玻璃后面马伯龙的眼光,对着小蔡秘书说道,“简单点说。”

小蔡秘书顿时心头小鹿再次乱撞,赶快清了清喉咙道,“这份大神约与普通主播合约大部分没有变化,只是条件更加优渥一些,主要是三点。”

“第一,原本五五分的打赏改为了六四分成,武尊大人您六,我们公司降为了四,这可是十分高的抽成比例了,全网少有。”

“第二就是每周上线时长,有所限制,至少十五小时,武尊大人现在平均每天至少也保持在线二至三小时,这对于您应当没有问题。”

“第三项就是确保噼哩噼哩为您唯一合作平台,您不得再与其他直播平台合作。”

“对了,这份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一年之后双方可以优先继签。还有,一旦签约,公司会各种优先推荐武尊大人的主播间的,为您提供最优的线上资源。”

“还有其他一些包括无线分成、渠道分成的部分,您也可以看看,肯定是目前全网最好的。”

这样的条件的确十分优渥,项欢不看私信箱,不代表直播平台不会偷看他的私信。

即使不看项欢的私信,项欢现在的商业价值,一个活生生的直播“金矿”,也完全配得上这份直播大神约。

项欢问了一个简单却颇为棘手的问题,“这样的话,我们算合作关系,还是算雇佣关系。”

玻璃窗后的马伯龙,甩了甩脖子,心中腹诽——这个问题,看似无甚意义,却暗藏锋机。

主播和直播公司的关系,这是一个法律上很难界定的关系。

虽然有法院先前案例裁判为合同关系,可如果签定合同时约定好,还是可以成为劳动关系。

这个武尊,是想要在签协议时,明确双方之间权利义务,明确保险、酬金外待遇吗?

“武尊大人。这个问题,我想很简单……你想是合作关系就是合作关系,想是雇佣关系就是雇佣关系。相信武尊大人,你也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这句话。现在这份合同是合作关系合同,如果您希望是雇佣关系合同,我们可以立刻修改,将五险一金成本计算扣除的分成比例重新似一份给您。您看希望选择哪一份?”王直到底是个老手,打开天窗说亮话。

但他并不知道项欢问这个问题,只是出于自尊,而不是为了所谓的员工权力。

是合作关系就行,本尊不需要老板,也没人当得了本尊的老板。

项欢道,“那不用改了,你只需要改两项。”

“改什么?”王直问道。

“第一,打赏金额,当天结算,第二天到帐。第二,合约期只到今年的九月三十日,本尊只签半年。”

第一项,自然是为了避免竹篮打水一场空。

有多少当红主播就是被直播平台隔月到帐一项给收割得寸草不留的。

第二项,半年之期,还是为了不欠现代人任何东西的缘故,即使对方是个奸商。

“半年约我可以拍板,第一项,打赏金额第二天到帐,这完全是违反了整个行业的现行规则,实在是签不得。签了,我得挨同行多少臭骂,以后这行,您还让我怎么混。还请武尊,您多考虑一下我们的难处。”

王直退让一步,半年就半年,主播这行业淘汰律之高,难以想像,远古大神只是传说,一个主播能红半年就算是家里烧高香了。

至于挨同行臭骂,也就这么一说,这合同有保密协议,即使同行知道了又怎么样。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m.adouyinxs.com 。请牢记。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