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零四章 雷海精粹珠(1 / 2)一笑泯怨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韦落曾与雷海主宰激斗一场,后者凭借主场击退韦落,韦落却参透了一些雷海主宰的弱点。

那条雷龙给韦落的感觉,便是雷海主宰,这等应天地神奇而生的生灵天生强大,不可能是一条小雷龙,由此可推断,小雷龙是雷海主宰的一个神念所化。

神念借助雷海之力,形成小雷龙,足够让炼气九境的炼气士喝一壶了。

韦落突然道:“做一个交易如何?”

“蝼蚁也想做交易?”

韦落俯冲而下,一股雷霆之力引导而出,轰然击在小雷龙,隔空一掌,便将雷龙打得当场溃散。

“找死!”

海底深处突然有数百雷龙汹涌而起,一个个张牙舞爪,气势汹汹,杀气腾腾。

魁梧男子钱不多挣脱束缚,正要跟韦落寒暄聊谈,突然察觉雷海深处的动静,便亡命朝游去。

之前雷龙停下沉坠之势,跟韦落眉来眼去,像是传音交流,也不知在说什么,突然就翻脸了!

一丝雷光闪烁,韦落施展了缩地成寸神通,一把拽住钱不多,飞窜而起,速度之快,下方雷龙亦有所不及。

雷海左右便有雷龙成型,向韦落杀去。

韦落便打出一枚枚雷印,雷印四处飞掠炸开,搅乱雷海之力,令雷龙纷纷崩散。

“小子,本尊跟你做交易了!”

韦落的脑海响起一个浩大的声音。

“蝼蚁就不跟你做交易了。”

“本尊只是不甘被一只蝼蚁主导,如今认可你了。”

韦落不语,眼看便要钻出雷海,周遭雷海之水陡然粘稠,虚空禁锢,韦落和钱不多都动弹不得。

“他娘嘞!老子那么倒霉吗?这种威势,是惊动了雷海主宰吗?”钱不多大呼小叫,喊道,“雷海主宰!你不能杀我啊!你这是犯忌讳的!”

韦落摆手道:“别喊了,喊破喉咙也没人理你,杀一两个小修士,对它没什么影响的。”

“老子要死了吗?”钱不多面如苦瓜,“老子还没活够呢!”

雷龙群包围了韦落和钱不多,却没有立即动手,而是盯着二人,目光凶残。

“小子,你除了要活命,还想要什么?”

韦落的脑海响起一片宏大之声,震得耳膜嗡嗡作响。

韦落不假思索的回了一句,“雷海精粹珠,五颗。”

下一瞬,整片雷海震动了一下,百雷龙汹涌咆哮,怒目而视,仿佛下一刻便要冲来撕碎韦落二人。

“好大的胃口!是谁?是谁觊觎本尊的精粹珠?!”雷海主宰的声音在韦落的脑海响起,灵魂激荡,几欲破碎。

韦落揉了揉脑门,说道:“大道圆满,脱离天地束缚,什么天材地宝都无可比拟。”

雷海主宰便沉默,许久后才道:“你的口诀就一定能让我大道圆满吗?真是可笑!”

韦落张开双臂,调动真气,运转血气,圆润完满,道律涟漪泛起。

“我师父教的,瞧见没有?如此你还怀疑我师父的能力吗?”韦落神情洒脱,神色淡然,语气却十分狂傲,得意洋洋。

雷海主宰又沉默片刻,声音如雷道:“极好!极好!受我慑魂问心之术吧!你可曾有一丝言语诓骗于我?”

最后一句,它用了慑魂问心之术。

韦落当即浑浑噩噩,答道:“不曾……”

“你师父是谁?”

韦落面容陡然扭曲,脑壳似要炸开一般。

“狡猾残忍的人类!”

雷海主宰低声咆哮,它当是韦落被下了灵魂禁令,一旦触及刺激,便会要命。

它试图侵入韦落的灵魂,探知一切,却发现果然有禁制,便不敢乱来,师父给徒弟下禁制,太常见了。

“四颗!”

“师父说了,少一颗就让我不要回去了,得喂你。”

“狗屁人类!”

雷海主宰低吼一声,“怎么交易?”

双方谁也信不过谁,交易就存在极大的风险,一方杀人越货可就麻烦了,通常这种情况,彼此会立下血契,违背的一方会受天道反噬,可也不是不可承受的。

“先将我旁边这位震晕。”

钱不多正看着韦落与雷龙对峙,似在谈判,百无聊赖之际,灵魂一震,当场晕厥过去。

韦落道:“你立一个血誓即可。”

“这么简单?你不怕本尊反悔?”

“师父说了,你是天地神奇诞生的生灵,誓言入天之耳,违背了便于心有愧,大道不得圆满。”

“我怎么不知这等事?有何补救之法?”雷海主宰的声音有些急切。

韦落惊道:“你干过违背誓言之事?”

“没有!”

“如此便不必补救了。”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难啊,老头子不曾告诉我补救之法,这得我师父亲自来,估计又是一笔交易,我们先完成第一笔交易吧?”

“本尊穷了!”

“我师父说你富可敌国……”韦落笑道,“立誓吧?”

雷海主宰当即立下誓言,而后催促韦落道出法诀。

韦落不疾不徐,道出一段法诀,便要收取一枚雷海精粹珠。

法诀是韦落针对雷海主宰的弱点编的,顺便掺入一些高深口诀,有效用,却是哄骗居多,雷海主宰边听边琢磨,有时候颇觉触动,有时候却感觉云遮雾绕,似懂非懂,到了它这种寸步难进的境界,能令它有所触动都难能可贵,它尤为珍视。

而雷海精粹珠,则由雷海在悠久岁月沉淀的能量精粹,在雷海主宰诞生之时,便有精粹珠伴生,相当于伴生宝物,要从它手获得精粹珠,就是虎口拔牙,割肉放血啊。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m.adouyinxs.com 。请牢记。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