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一周,已能听见战争的脚步。
李光在黑山河边开小差时,又碰到了那个不长眼的小强盗。那小子似乎瘦了一圈,衣服脏兮兮的,脸上多了几道伤,盘腿坐在河边的烂泥里。
虽不是个善茬,老李多少还有点恻隐之心,丢了五个银分过去。没想到这小子还挺有骨气,不但不捡,动都没动弹一下。
是个狠角,李某佩服。
他正准备回盐铺继续看场子,那小子开口了,有气无力:“好心的老爷,能帮我买个饼吗?我饿得走不动了……”
收回前言。
“现在的小年轻都怎么了,混吃等死不说,还要我把饭喂他嘴里?哪像小爷我,年纪轻轻就当上高级经理,左手事业右手家庭,全凭自己努力。”
李光一边吐槽,一边买上了七个饼,二两肉,还打了壶米酒。正提着沉甸甸的布袋往河边赶,被银行同僚叫住:
“李经理!”
“哇!我没偷懒!正准备回盐铺,干什么?”
“你见过他吗?”
同僚拿出一张画像,端的是獐头鼠目、贼头狗脑,下方一行小字:钱锋之子钱健,发现者赏十银币。
钱锋知道,历战英雄,可惜晚节不保,成了暴动头目,终被丧失理智的暴民反噬。至于他的儿子,就知之甚少了。
但画像上这张瘦削猥琐的脸,倒是和他刚见过的某位小年轻颇神似,只是真身更猥琐……
回到河滩时,钱健已经像条咸鱼一样,仰面倒在泥巴地里,眼巴巴望着李光来的方向。两眼放光,但动作赶不上意识,没法动弹。
李光将他扶起,把饼掰碎,像喂金鱼一样小心地把吃食送到他嘴边,时不时给他灌口甜米酒,生怕把十枚银币噎死啰。
变戏法似的,满当当的布袋瘪了,胃袋鼓了起来。
“饱了吗?”
“七成。”
李光一拍钱健的后脑壳:“就这些,再多我就要亏本了。跟我去城堡!”
“不去!”
“你老子又不是领主杀的,跟我走!”
“不去就是不去!”
“那里的午饭是蜂蜜烤山猪和奶酪炖鹿排,主食是白面包,小麦粉过两遍筛。再过半小时就没了。”
“走,你带路!”
到城堡门口时,李光发现半个月没回的工作场所大变样。没有农民摆摊,银行也挂起了“暂停业务”的牌子,大门紧闭。
墙面在进行加固,墙上摆满了投石机。主干道布满了土垒和拒马桩,甚至有半永久暗堡。奴工还在绕墙挖壕沟,壁垒森严。
城堡餐厅,高华和赵刚、陈大力正在吃工作餐,高华用咸鱼当刀,劈开木柴一样的火腿,舔一口喝口粥。
吃得正香,卫兵领着钱健进来了。
高华扔下咸鱼,笑着迎上前:“钱先生,欢迎!张首席都和你说了吧,你愿意接受我的聘任,成为亲卫队队长吗?”
钱健洗了个澡,换了身新布衣,肚里有货,背也挺得笔直,整个精气神都变了。只见他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铿锵有力地说:
“我钱某能为领主大人效劳,三生有幸!赴汤蹈火,嗝义不容辞!”
知子莫若父,而遗言系统把钱锋对大儿子的印象,也传达给了高华:
钱健这厮虽然聪明,但胸无大志,每天得过且过,经常和一伙叫乌鸦帮的小流氓混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