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银灰色的面包车不紧不慢地在雨天里行驶着,它非常遵纪守法,哪怕是绿灯结束还有五秒,也没有选择一脚加大油门,在黄灯结束前越过信号灯。
这样惬意的生活冯志轩曾经向往了很久,在川流不息的车流中,驱车缓缓行进,不用同别人争抢。
小时候在孤儿院,虽然是与世无争的环境,但也是需要争宠的。冯志轩从小脑袋就比较活络,懂得察言观色,每次老头提出什么问题他都能够给出最合适的答案,因此老头才对他宠爱有加。
这样的宠爱给了他不错的生活环境,每到换季的时候,第一个拿到新衣服的人一定是他。
他驱车来到了安静区的晶品商业广场,将车停在地下车库一个毫不起眼的角落里。
晶品是魔都口碑不错的商业区,潮牌奢侈品一应俱全,能够极大满足顾客“级精英”的虚荣感。
可以说,能够出入这里的人,确实配得精英的称号。
他们穿着昂贵的服饰,戴着琳琅满目的饰品,面容严肃地穿行在其中,这里每一家店铺永远都是店员比顾客来的多,这样的服务形式越发凸显出他们的尊贵。
这一阵子以来,冯志轩作为组织的“特派员”前往各地回收“货物”,每次完成任务,都能收到一笔极为不菲的奖金,这笔奖金足够他前往西欧国家进行一次漫长的奢华旅游,也可以让他在魔都租一个月的五星级酒店。
你说人的梦想也不过如此,银行卡里有着源源不断流入的钱,而自己要忙碌的事情也仅仅只是前往各地打卡签到。
带着货物回去交差这件事压根就没有期限,哪怕是你在外地流连一周,也不见得有人来打搅你。
自从口袋里有了足够的钞票,他对自己的生活品质也有了极高的要求,从看来的那些奢侈品牌子,他都印象深刻,得益于超强的记忆,甚至能够口诵出每一件款式的名称。
“这就是电视里经常看到的,大都市的商场吗?”
冯志轩站在晶品商业中心的门口,发出了一声赞叹,头顶巨大的水晶吊灯,柔和的淡黄色光芒,点缀在他身。
他有些嫌恶地看了看自己身这件穿到有些掉色的橙色短袖和洗到发白的牛仔裤,和这里的富丽堂皇比起来,卑微得像只蝼蚁,他强烈的自尊不允许他再这样下去。
而之前一直奔走在任务的第一线,冯志轩没有精力去管这么多。
也不知道是不是药剂的作用,他发现自己有些变了,除去失控时对人进行虐杀之外,还开始注重起了外貌。
以他浅薄的知识,也大概明白了是药剂改变了自身的基因,让他变得强大的同时,也获得了无比的自信心,对于外貌的追求也开始日益增长。
冯志轩掸了掸从回收货物时沾到的尘土,走进了一家服饰店。
很快,他就提着一个精致的纸袋从店里走了出来。
他感到有些口渴,于是走到了一家装修不错的咖啡厅,完全不在乎价格地点了一杯蓝山。
服务员是个不苟言笑的精致女人,一举一动都是经过专门的培训。虽然冯志轩这一身行头不像是消费的起蓝山咖啡的人,
但他手提着的装着黑色衣物的纸袋,足够说明他的身价。
因此她没有表露任何的不快,而是迅速地为冯志轩点了单。
这杯价值昂贵的咖啡经过细磨慢捻,调制了很长一段时间才送到了冯志轩的手。冯志轩曾在书看到如何品味一杯咖啡,蓝山这种级别的咖啡就像醇香的美酒一般,需要一口一口细细品味,这样才能够品尝出其中蕴含的高海拔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