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刚刚说的魔王是什么?旷古之森里面难道有魔王吗?”
旷古之森竟然有魔王,这倒是出乎了流岸的预料,按照利佩城的消息来看,旷古之森跟鸠拉大森林不一样,旷古之森没有能够统治整片森林的魔物势力,因此更不可能有魔王了。
但在自己眼前突然蹦出了一个自称魔王的势力,他自己还没做魔王,它就先称魔王啦。这不是胆子太大,就是野心太大了。
不过流岸觉得这反倒是一件好事,他们拉起这么大的旗帜来,正好成了众矢之的,枪打得那只出头鸟。这种势力不做背锅侠,拉拉仇恨,实在对不起魔王这个称号。
流岸从狼人口中得知,这个自称魔王的势力叫魔王众,是一个猪头人部落,猪头人部落的首领自称魔王。魔王众的整体等级和实力要比狼人部落高,并且猪头人麾下还聚集了不少爪牙,包括豺狼人、鼠人等种族。
一头猪都能当魔王,这不是啪啪打其他魔王的脸吗,想想自己跟一头猪拥有相同的称号,不气势汹汹的攻过来把它炸成猪排就算不错了。
流岸并不清楚这个世界的魔王实力如何,数量有多少。但他根据这个世界的整体等级来推算,这头猪肯定不可能获得魔王称号,得到邪恶神袛的承认与庇佑。
毕竟魔王这个称号可不是自己想叫就叫的,只有实力达到传奇或获得邪恶神袛承认才行。
根据狼人的消息,魔王众最近在大肆扩充势力,准备一统旷古之森的外围地区,它的势力扩充极快,相信用不了多久,就会波及到哥布林村。
那个狼人也不清楚魔王众的具体实力,可提供的信息实在有限,见实在问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流岸便让他回去了。
狼人如蒙大赦,一溜烟就回了狼人部落。
流岸又叫了几声博尔格,博尔格听说狼人被消灭了,小跑着出来,丝毫看不出刚刚要“生”了的样子。
流岸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博尔格调笑道:“身体好了?!我是不是该照顾你一下,你身子动不动就生病,是不是这个村长的职位工作太多了,把你累瘫了。”
博尔格急忙摇摇头疯狂暗示道:“大人,能为大人工作,是我最开心的事了。身体累点没关系,我觉得我还能兼任其他职务,比如大人得代言人啥的,大人有什么工作就安排吧,我撑得住!”
“行了,别扯犊子了,关键时刻用不上,溜须拍马的本事倒是样样在行。这些狼人,你安排一下,先给他们找个住处。”
“啊——”博尔格叫道,“大人,你不会想让这些狼人跟我们哥布林住在一起吧?”
“你要是可以跟狼人睡在一起,我倒是不在乎。”
“还是算了吧,大人!”
“那你先找几间空房子,让他们凑合住一晚,明天在哥布林村附近找一块平整点的土地,让他们定居下来,紧挨着哥布林村建设狼人部落。”
见流岸并没有让那些狼人跟自己住在一起,博尔格长吁了一口气。万一流岸真让哥布林跟狼人住在一起,想想每天守着自己的敌人比邻而居,就算神经再大条,你也不敢睡觉啊。
之前流岸没让不死生物跟他们住在一起,博尔格已经是松了一口气了。
毕竟不死生物喜欢阴冷黑暗的环境,住在屋子里肯定不行,流岸没有安排他们住在哥布林村算是尊重他们的习性。
而狼人却不同,他们对住处可不挑剔,这次流岸依旧没有让狼人跟自己住在一起,博尔格终于可以安心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