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四章小子,该你了(1 / 2)大东南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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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讷又开始杀人了,又一个倒霉的突厥人倒在了他的刀下。

在这里生命如草芥一般,毁灭得到的不是惩罚而是敬仰。

有了前面的例子,苏小义已经能面不改色坦然的接受这一切了。

本来就是天生的敌人,苏小义相信,如果唐军落入突厥人的手中,会是同样的命运。

争夺领地是所有生物的本能之一,也是大自然的法则,做为地球上最聪明的生物,人类争夺领地的方式更加粗暴,更加残忍。老虎会在围着自己的领地撒尿,麻雀会对入侵者大规模的骚扰,而人类最简单,直接诛杀,干脆直接。

从捡起第一根工具开始,人类为了生存进行的领地争夺,由简单到复杂,由怒吼打架到生气向相,由单枪匹马到万军对垒,一切进化的有条不紊。唯一没有改变的是对生命的理解。

身处后世国与国之间尚且战争不止,死伤无数,难民如潮水般在边境苟延残喘。更何况生存更加艰难的古人。

为了一块肉、一件衣而杀人,苏小义不赞同,但是他理解。

高高在上的当权者为了帝国的稳固,低到尘埃的万民为了明天的一顿饱饭,为了生存而心如磐石,既可悲又可叹更无奈。

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这是无数人的自嘲,也是对生命的茫然。

处世的法则似乎一直就没有变过,自有人类以来就一直战乱不断,真正歌舞升平的时代几乎没有。

女娲在造人的时候肯定没有找到人性是如此阴暗。

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价值体系,苏小义不能用后世的眼光去苛责古人。

就像现在他无法苛责薛讷一样,斩杀突厥人完全是政治正确,没有任何问题,如果遇到入侵的突厥人你不敢动手,那会被人耻笑为懦夫,甚至家族都会把你从家谱上勾去姓名。

更何况,这个突厥人只是暂时的休克,并没有立刻死去。

孙正权仿佛早已轻车熟路,还没动手就有一个十三四岁的孩童从他的身后冒出头来,卸下巨大的漆木盒子,抽出一把手掌长短的钥匙,嘎巴一声,铜锁应声而来,打开盖子,里面的瓶瓶罐罐就显现了出来。

不用他动手,那个孩童就熟练的拿出一个瓶子恭恭敬敬的双手奉上,孙正权目不斜视,一手扯开突厥人的伤口处,一手结果药瓶,洋洋洒洒的涂抹在伤口之上,再把衣服拔下来,用一层细腻的麻布来回缠绕几圈,大功告成!

这样粗犷的医治手法让苏小义目瞪口呆,估计那个突厥人连三天都活不过去。

态度也由原来的恭敬变为疑惑,再变为不屑,最终演变成愤怒。

这样的医治方式焉能救人性命!

要不是看在他是孙思邈后人的面子上苏小义真想对着他那张孤傲的臭脸踩上一脚。

“小子,本丞的医术你可还服气?”好像对自己的治疗方式很满意,左右瞧了一眼脸色蜡黄的突厥人:“有本丞的医治,保他两天之内不死!”

说的口吐金玉,掷地有声,整个大帐都充满了乐观的声音。

“该你了。”孙正权转身跪坐在一旁,气势十足,仿佛胜券在握。

另外一个突厥人早就吓的双腿发软,犹如死狗。如果不是两个兵卒强行搀扶,早就吓的软在地上不能动弹。

唐人太可怕了,要不就杀,要不就放,这样慢吞吞的算怎么回事!把人砍上一刀,弄个半死,再往伤口上涂抹一番,吊着半条命,等到两天之后再痛苦死去。这样的酷刑谁能受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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